我喜欢看书,特别对文学作品情有独钟。有时候,我会不自主地怀疑,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是否想当一个作家?但是服装设计这个专业,真的是跟作家这个职业距离了十万八千里。当初报这个专业的时候,我是觉得自己画画还不错,所以就报名了。到现在,我也跟大部分的大学生一样,不清楚自己将来究竟想要从事怎样的职业,我有时候也为此迷茫。
这天下午,吃完饭后,我来到了我的天堂——图书馆。我来到了文学作品的书架。突然,路遥的《早上从中午开始》这本书映入我的眼帘。我刚伸手要去拿那本书,可是有另一个人的手臂比我先到一步,拿了那本书。我转过头,齐赫跟我面对面。这次看到他,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冷眼冷语相对了。
他倒是很自然打招呼:“嗨,晓菲班长,真巧呀!”
我点了点头,应:“恩,真巧。”
“你想要这本书?”他拿着那本《早上从中午开始》说。
“想呀。可是先到先得,只怪我长得不够你高,自己的手没你的那么长那么快。”我笑道。
“你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书?”他停了一下,然后摇头,“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我一头雾水:“什么想不到?”
“我以为你只喜欢看服装、时尚、经济学、管理学、设计学之类的书。所以觉得有点惊奇呀。”他解答了我的疑惑。
“喂,是你的逻辑怪吧?我像是只喜欢看那类书的人么?”我问他。
“因为不可否认,你学习成绩超好的,而且管理班级事务很有一套。”他说。
天呀,这样子也扯得上关联呀?
“那照这个逻辑,你就应该是只喜欢看有关音乐这方面的书了?”我反问他。
他看了看我,然后我们都笑了。
齐赫邀请我一起上天台去看一下日落,我答应了。经过上次的《音乐之共同努力篇》,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好了很多。在天台上,我们讲了些最近发生的事,他告诉我他跟他妈妈之间的关系好了很多,现在每个周末和假期都要到酒吧去演出,还有了一些固定的观众,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努力去争取一些户外的演出,让更多的人知道直奔乐团,他要为自己的梦想奋斗。傍晚的风徐徐地吹着,我很久没有这么轻松地说这么多话了。
“你喜欢听谁的歌?”齐赫突然问我。
我很自然地说:“我喜欢听mj的歌。当然还有其他的歌手。不过,他是歌是我的最爱。他的歌,他的声音,都是那么的让人喜欢。”
“星辰跟我说过,你最喜欢mj的歌,看来她对你的了解很深哦。”齐赫说,“其实我也很喜欢他的歌,我觉得他真的是音乐天才,他的音乐才华让人叹为观止。我很喜欢模仿他的歌还有他的舞蹈。”他转向我,“其实,那次你跟星辰去酒吧,我看到你们了。星辰跟我说,你们喜欢听我唱歌。你知道我当时有多么高兴吗?那是对我的肯定!程晓菲同学,以前误会你了,真是很不好意思。不过,上次你在咖啡馆的事,我也没怪你,咱们就当是扯平了吧。”
“原来你记得咖啡馆的事呀?我还以为你忘了呢。”
“怎么可能忘了呢?你钢琴弹得很不错。”
“那次的事,一直都想要和你说对不起。那时的我,不想节外生枝。”
“我懂。不过,关于唱歌的事,真的很谢谢你,程晓菲。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么?可以直接叫你晓菲吧?我们来握个手吧。”他伸出手来。
“好。”我伸手跟他握手,然后看着他说,“原来我们还不是好朋友呀。我还一直以为,上次的《音乐之共同努力篇》后,我们就已经是好朋友了。”
他也笑了:“对对对,我们已经是好朋友。我讲错话了。”
“你才知道呀。原本以为唱歌的人节奏感会比较好,原来,你是慢半拍的。”我也笑了。
最后的结果是,我先看《早上从中午开始》,看完之后再齐赫看。
跟他接触多了,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懂得为别人着想。
我跟星辰去“想起”酒吧的次数增加了,跟着齐赫沾光,老板总是免费招待我们,而且我们来的时候总是给我们留位。我们要付账,老板不肯,说齐赫的乐团给他带来了很多生意。的确,直奔乐团在这个地区的酒吧中开始享有盛名,有很多客人都是为了直奔乐团而来的。齐赫跟我说过有几个酒吧曾经给高价让他跳槽,但是他都拒绝了。他说“想起”酒吧的老板刘哥是最先发掘他的人,是刘哥给了他舞台,而且在很多人都不看好他的时候,刘哥撑他,这份恩情是他永世难忘的。
去“想起”酒吧的次数多了,慢慢地也认识了酒吧里的刘哥和那些服务员们,还有就是直奔乐团的成员们。打鼓的ken的名字是陆阳健,弹电吉他的ll的名字是夏佳丽,键盘手allen的名字是岑小刚,他们都是凯立大学的学生。凯立大学跟北山大学都是y市数一数二的出名大学,两者不相上下。。
齐赫跟ken是小学同学,两个人初中又在同一个班,两个人从初中开始就想搞音乐事业,可是后来齐赫出国了,所以就吹了,可是ken也从来都没有放弃音乐的梦想,一直都在为之努力。allen和ll是ken的好朋友,他们也是因为音乐走到一块的。齐赫回来之后,有一次跟ken相聚,又说到了音乐的事情,然后就组成了现在的这个乐队。齐赫在美国就自己组乐队,有经验,所以这次进行得也比较顺利。
ken很喜欢开玩笑,还有就是喜欢讲冷笑话。allen也很外向,特爱帮助别人,责任感很强。ll很热情,虽然有时会耍耍小性子,可是她也很好人,容易相处。他们平时都是打打闹闹的,但是要排练的时候,他们会很认真地去做,绝不儿戏。我很佩服他们对自己梦想的热情和执着的追求,在他们身上,我深深地感受到青春的张扬,青春的力量。看着他们全心全意地唱歌,就会情不自禁地被吸引。
除了学习、看书、广播、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发现现在多了一件事情做,就是听直奔乐团唱歌,做直奔乐团的粉丝。有时候,在他们排练的时候,我也会给他们一些意见,甚至有时会跟他们一起唱上一两首歌。时间过得很愉快。星辰说直奔乐团是她的仇人,把我对她的注意力全都给抢了,不过她真的很感谢直奔乐团,因为是他们让我重新这么快乐,她不懂音乐,没有什么音乐细胞,他们正好弥补了这个不足。
的确,认识齐赫之后,认识直奔乐团之后,我快乐的时间多了起来。虽然那个男孩子,有时还是会出现在我脑海中。
那个男孩子叫凌瑞凡,我高中时交往的男朋友。我们都喜欢弹钢琴,所以我们经常放学后在学校的琴房里一起练琴。我喜欢手指在琴键上跳舞的感觉,飞旋着,跳跃着。我们喜欢一起弹《youarenotalone》。他曾经告诉我:“菲菲,我很庆幸我的生命里有你。我们要一直走下去。”我以为爱情就此降临了,我以为这就是诺言了,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身边,但是我的以为全都被事实否定。在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他离开了我,我们分手了。没有任何一个理由和预兆。导致有一段时间,我害怕弹琴,因为总会不自觉地想起瑞凡的身影。慢慢的,我才克服了那份害怕。现在我可以去面对那些过去,不再是逃避。总不能因为受伤过,就放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菲菲”,他爱这样叫我。而我呢,则老是叫他“阿凡”。星辰曾经说我们真是怪人一双。可是我知道那两个称呼曾经给我带来了多少的欢乐。欢乐越多,当誓言破碎的时候,痛苦也就加倍了。
还记得有一次我开玩笑问他:“阿凡,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不在一起了,某一天,我们不小心遇到了,要怎么办?”
他看着我,很认真地说:“菲菲,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答应我,一定要过得好好的,比我要过得更好。如果我们再次遇到了,给彼此一个释怀的微笑,成为朋友。我不希望,我们从此是陌路人。答应我,好不好?”
我笑着点头答应他。
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那么幸福的我真的曾经存在过吗?有那么好的朋友星辰,有那么爱我的爸爸妈妈,有快乐的阿凡,有对我好的同学、老师。
有人说,上天是会妒忌太幸福的人的,在某一天,它会很残忍的收回所有的幸福。福祸相依。我应该曾经是属于太幸福的人的行列,所以这种说法发生在我的身上了。我跟阿凡之间美好的经历太多了,共同的爱好也太多了,认识的时间也太长了,忘记他,忘记曾经,我想我需要多一点的时间。一天一天,我总会忘记一点一点,再接着一点一点的。
谁没有经历过失恋?谁没有有过难以忘掉的初恋情人?爸爸,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