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臻羽这一生就像一个精密的设备,处处完美无瑕,而她的出现像是电脑上突然的病毒,器皿上的铁锈,造成了他的美中不足。
秦臻羽没有再和乔烟废话那么多了,给她吹了头发,然后下厨一起吃了宵夜,又把乔烟房间里放着馒头和她的相册翻出来看,乔烟都没有拒绝,这些事情本来中间应该都是秦臻羽的痕迹,却一点没有,现在他看看照片,乔烟便陪着他一起看,两人都很少说话,乔烟知道这是他在粉饰太平,便也享受起他们六年来难得时光,一直到半夜的时候,秦臻羽才离开。
早上起来的时候,窗外意外的有鸟雀在叽叽喳喳的叫着,乔烟坐在化妆台前,镜子里的乔烟眼睛还是肿的,像是被蚊虫叮咬过的一样。
乔烟又朝镜子前靠近了些,她弯起眼睛,勾起嘴角笑起来,用手摸了一下眼角的小细纹,突然有些感伤,原来时光的痕迹已经悄然爬上了她的脸颊,在那个怎么笑都没有皱纹的年纪永远也想不到人老珠黄是什么感觉,现在一步一步在接近生命的中间部分,她有些恍惚了,人生有几个六年,有几个十年……
乔烟摇摇头,把这些念头甩开,把护肤品拍在了脸上拎了包去吴丽玲家里接馒头上学。
一如往常一样,接了馒头就和程梦送她上学,到了幼稚园门口,许久不曾见面的夜一正在那里站着,乔烟微微一想,就知道他等的是她。
夜一也变了很多,下巴蓄了胡子,是络腮胡子,像是刚刚理好的寸头那样毛发林立,以前的夜一只要没睡觉,时时刻刻嘴角都是上扬的,带着三分邪气和七分痞气,现在却不是了,他站在那里,嘴角虽然也是无意识的稍稍勾起,却莫名的就会让人觉得他像是快要燃尽了的香烟,带着遗世**的美和寂寥正一步步从这世界上在消失。
正好,夜一朝他们看过来,乔烟对她微微一笑,程梦也招了招手表示打招呼。
馒头跟乔烟说话,见乔烟没搭理她,不禁抬头问:“妈咪,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乔烟看了一眼夜一,然后蹲下去:“馒头问什么?刚刚我没有听见。”
“我问妈咪,为什么斑马身上是黑色和白色,而不是红色和绿色呢?”
乔烟笑着回答:“斑马颜色分明是为了要适应环境的保护色,作为保障其生存的一个重要防卫手段,可能现在跟馒头说这些馒头还不是很懂,以后就会懂了。”
“妈咪的意思是顺其自然的意思,这个我知道啊。”
很快把馒头送进去了,夜一才过来:“夫人,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夜一,你说这句话不对吧,秦臻羽可能是好久不见,你肯定不是。”乔烟的语言里含着针带着刺,似乎在含沙射影说他们把她蒙在鼓里。
夜一一笑:“确实,我今年见过夫人你两次,只是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而已。”
程梦跟乔烟打了个招呼就到旁边屋檐下去了,乔烟开门见山:“你该不会今天在幼儿园等我,是为了告诉我你知道馒头上学的地方,然后威胁我吧。”
夜一轻笑:“只是原因之一,另外是因为我知道你会来这儿,所以我等着,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得声明,不是老板让我来的。”
乔烟眯了他一眼,似乎是在审查他这句话的真实性,然后才说:“你有什么话?现在说吧,如果是劝我和秦臻羽的话,那就不必了。”
“不,我还是要说,我不是劝,而是叙述,你要不要回到老板身边是你的事。”
夜一已经走了,乔烟靠在学前班的门口,好像下一秒她就会跌倒一样,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任谁也没想到,让乔烟如同遭受雷霆万钧的夜一只是云淡风轻的说了五段话。
“老板得了脑癌,一年前才刚刚算好转起来,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他曾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声音也没有光明,却总是在白纸上写下你的名字,一直写,一直写,写到他的手开始抽筋,他还不愿意放下笔,我问过他为什么那么固执,他却说不知道。”
“我猜你一定知道老板和叶市长闹僵的事情,可是你一定不知道那是老板故意做的,安培阳一股的黑社会份子一直是叶尧天的心腹大患,老板觉得时日无多,便破釜沉舟一把,和安培阳那边搭上了线,三年后,势如破竹的把那些顽固分子连根拔起,那时候的老板时常神志不清,却把一切的事情牢牢的刻在脑子里,运筹帷幄。”
“这座小镇一直都是老板的企业,是一个城市体验馆,一直都还没开始营业,夫人你是第一个,这周围所有的人都是老板安排的,其实这根本只是夫人你的一个游乐园,夫人不知道人心险恶,在这里面过得好像如鱼得水,却不知道这一切的安稳都是老板拼了命给你撑起的天堂。”
“有时候老板会回去新城遇到你的那条街,我在车里看到老板一个人站在路灯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却总能站一个小时,后来眼睛看不见了,他还是会去,你都没看见,老板那个沧桑的样子,已经被你折磨的不成人样了。”
“其实老板还有多少时间其实都在你的手上。”
起初她在秦臻羽身边的时候,她意识到秦臻羽好像刻意不让她历练成长,她甚至怀疑秦臻羽知道她的身份故意将她玩弄于股掌之中,直到如今,她才明白秦臻羽的良苦用心,把她保护的好好的不让她受到风吹雨打是他爱她的一种表现。
可是她好像明白的太晚了些,不知道她现在反悔,是不是还来得及。
程梦匆忙过来扶住乔烟,乔烟看着他,张张嘴话还没有说出口,先已经泪流成河,程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知道是有关秦臻羽的。
只有那一个人能让她不能自持镇静从容。
程梦突然不想问发生了什么,他有强烈的预感,问出了口,乔烟就会离开他,这六年来的朝夕相处也会立刻分崩离析。
终于,在他怀里的人还是走了,程梦看着乔烟纤瘦萧索的背影越来越模糊,程梦摸着心口,他好像从乔烟萧索的背影看到了他的余生姿态。
萧索,肃杀,苍老。
程梦倒在地上,门卫过来紧张的问他:“先生,你要不要紧?我喊医生过来啊!”
程梦抬手,含笑落泪:“我没事,就是心失去了养分。”
如果心也像植物一样,那么此刻,他的心一定是像那不小心被喷到了百草枯的植物,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衰败。
爱情,可不是幼儿园老师分给小朋友们糖果那样,永远都没办法公平,只会顾此伤彼。
晨曦悠悠的霞光自东方而来,程梦好像在这圣洁的光芒之中看到了久远的画面,那天天空很蓝,彼时,程梦不过十六岁的青葱少年,他有一双素白干净的手指,仔细的拿着相机到处拍,蓝天,白云,美人,风景,篮球场都在他的相框之下,突然一个清丽无双的女孩子闯进了他的相机里,他连着按了好几下的快门,等到回过神来,他用相机去寻找,女孩子已经不见了,他在草长莺飞的草地上跑了好久,就是找不到女孩子的踪迹,他想一定是刚刚的镜头太恍惚了,他忘记了女孩子的模样,所以才找不到她,他拿出相机把刚刚那组照片拿出来看,屏幕上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手里拿着风筝的线,耳旁垂着两条松松垮垮的辫子,因为松散有些胡乱飞舞的头发随着她奔跑的动作在空气中张扬的飘荡着,松散的辫子也飞扬起来,跟它笑着的主人一样,看起来就活泼可爱,那个女孩子的脸被飞扬起来的辫子挡去了一半,他着急的把其他所有照片都翻出来,一张也不能完整的看到她的脸,不过片刻,他就释然了,因为从她弯起的眉眼中就可以看出她一定笑得很开心,仿佛只要看到她的笑容,连这山野上的不知名野花都会绽放起来。
那是程梦第一次见到美得像诗像画像流水一样的女孩子,明明就是最朴素的及膝白裙子,她穿起来就是美好的不成样子,明明那样不拘一格松散的辫子也只有她才能表现出来所有别人学不来的神韵。
那是乔烟最青春的时候,亦是程梦最青春的时候。
后来在他的房间里满屋都是十六岁那年无意中拍到的乔烟的画像,程梦不愿意她只存在在照片上,而是纸上,笔尖下,他的手里,只有画是神圣的才配得上她白莲花一样干净的笑容。
两年后,他走了很多地方回到光城,在怀远后山写生的时候,再次遇见了乔烟,这时候的乔烟已经不像当初那样满脸笑容洋溢,她撑着下巴安静的坐在一个男生身边,眼睛里有淡淡的哀愁,只有在另一个女生和她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才会出现异样的神采,好像被点了睛的龙一下子就活过来的感觉。
穿着鹅黄色连衣裙的乔烟这次却没有出现在程梦的相机里,而是一个星期后出现在了程梦画室里的东巴纸上。
他发现了一个规律,乔烟出现在写生的地方是每个星期的星期三下午,程梦去那个山头的时候总是带着画板又带着相机,他和她的距离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
只因为她身边有一个给她擦汗递水的少年,程梦便止步了,他只记得他们最近最近的时候是他们走了,他也起身走,谁知她却回头回来寻落下的画笔,两人差点撞上,她笑靥如花:“你真是个坏人,为什么带了画板还背相机。”
那一瞬间发生的太快,他还来不及回答,她又走远了。
其实他要回答的是,画板用来画你,相机画俗人的。
浮生脸孔,他只爱她的容颜。
一次又一次的错过,程梦好像已经失去争夺的能力了,其实,仔细想想,这六年也是那人施舍的呢。
这辈子时机不对,下辈子能不能给他们安排一个最好最好的时机,让她一眼就爱上他,天荒地老也不改变心意。
莫说世事无奈,莫说世事不尽人意,心中有一段干净青涩的念想也是足够珍藏一生的回忆,其实这样也够了。
得不到的永远最美,就让每个心存美好的男孩子心上那个干净无暇的女子永远存在在千年不腐的东巴纸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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