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尖叫:“谁敢动?我是前任大王的女儿,我是你们的女大王,你们都得听我的!”蛮兵们回头看阿堆将军的眼色。
阿堆迟疑了一下,高声道:“没错。听女大王的!”前任大王临终托孤,要他照顾好阿水。阿水要做女大王,他就保她坐上王位。她要月亮,他找登天的梯子给她去摘。他带头跪拜,蛮兵唏哩哗啦扔掉长矛,全部跪倒。
弑父算什么?在大盛王朝,或许这桩罪孽会成为一个人终身的污点,被世人指戳,死后还不休。可南诏没那么讲究,南诏没有大盛王朝繁荣的礼义廉耻,他们信奉的是力量,最强的人能得到他们的忠诚。他们跪拜阿水,全看在阿堆的面子上。
阿水站起来,当即封了阿堆为镇国大将军,封了阿盈为当朝大祭司。此二人始终是南诏小朝廷的左右支柱。她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走向阿盈,接过她怀里的竹篮,取出了嫁衣,慢条斯理地扎完了最后一段,藏线头,咬断线。她发布的第一道命令是:“我的嫁衣完成了,我要与守云成亲!”
前任大王的尸体还未冷,双眼圆睁不能瞑目。阿堆将他放倒,可他弓着身子,像个元宝,怎么也放不平了,手臂还抬着,压也压不下去。他的女儿不仅杀了他,还作出了与他相反的决定。他未走远的灵魂听见了,不平不满却不能疾呼。
锦书从头至尾只是个看客,看到这里。她轻叹了一口气,走出了正殿。守云看见了,他脚步一移,阿水就穿过包围圈跑进来拉住了他的袖子:“你是南诏未来的王,六诏的大大王。别走,阿爸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主持前任大王的葬礼,有阿盈。摆平朝中不服的声音,有阿堆。南诏的命运,阿水要亲手送到守云手中。
王宫外的守军还不知道一桩改朝换代的大事已经发生。他们恭敬地目送锦书离开。在王宫大门前栓着一匹马,她解开缰绳坐上去,也没有人拦她。
她回到蜂场里,无心看见她就跳起来,指着花田给她看:“都好好的,花没事,蜜蜂也没事。守云呢?”
虽不喜欢守云与锦书在一起,他不回来,无心也着急的。
锦书默默走回小竹楼,换了自己的衣服出来。青天白日,花海群蜂,她的小天地里什么都没有变。命运已经给守云铺好了路,接下来都是顺理成章的,他娶了阿水,接掌南诏大权,成为南诏大王,接着成为六诏部落联盟的大首领,联结高献之等外力,与江清酌抗衡。
她在蜂场里,听不见守云与阿水成亲的消息。江清酌的大军走到哪里了,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翻开一片片花田的顶棚,坐在树下发呆。内丹功丢到了一边,心绪不宁,练功有害无益。长喜真人在也不会让她练的。
一日,山林中来了一支奇形怪状的队伍,像是商队,可成员服饰华美,坐骑有骏马,也有浑身披满黑毛脑袋奇大的牛头怪物,驮着沉重的大箱子,停在蜂场门前。
一个人下马走进了蜂场,头戴金箍,披发结了无数条小辫,每条辫梢都绑着一块宝石。斜披一幅彩锦,脖子里挂的松石蜜蜡珊瑚珠,够一大家子在华城里吃上一百年。他是一座会走路的宝库,打扮那么招摇,也不怕走路遭打劫。
他对着花田之上罩着轻绡飞来飞去的少女愣了愣神,小声叫:“锦书,是不是你啊?”
“阿丢?”锦书落到地上,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差些醉死阿丢。他离开的时候,锦书稀薄剪影的美已经让他过目不忘,装在他的心海里酿着,酿成了美酒,他还以为自己见不到她,才把她越想越美,他回到南诏,小心翼翼地开启了回忆里的酒坛,愕然无语,下巴也要掉下来。她的美是他从未想象过的,美得能化在风里,用手捉也怕抓碎她。
“你是谁?”锦书又问。
阿丢从沉醉里醒过来,捋了一把头发,摊开双手让她看自己的一身行头:“还看不出来吗?我是大吐蕃的三王子。去年奉父亲之命出来游历,碰上了一点小麻烦,恰逢无心兄弟仗义相助,锦书热心收留……”他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呜哩哇啦一长串。除了捋头发臭美的习惯没有变,这身行头哪里能帮助别人回忆起他过去光溜溜的样子了?
锦书点点头:“我还是叫你阿丢吧。你的真名我记不住。”
阿丢抓住一把蜜蜡珠吃惊:“你不惊讶吗?我是王子啊!”
王子,有什么稀奇。在安城时,见过的贵族一把一把的。
锦书说:“你是来找守云的么?往那个方向走下去。”
阿丢摔开蜜蜡珠捧着心说:“不不不,我是来找锦书的,也要来找守云,但是我打听到锦书在这里。还是先来找锦书了。”
锦书笑了:“你还是干正事去吧。完成了你父亲交给你的使命,我再请你喝酒。”
阿丢又捋了一把头发说:“使命确实是有。可我是先打定了主意要来找锦书,才向父亲讨了这趟差使。见不见守云无所谓的,回去胡说八道一通就行了。”
怎么会有这样混账的王子?锦书笑了,却觉得他可爱,心中的苦也松了一松。
阿丢忽然打了一声唿哨,从人们哼哧哼哧将几个箱子搬了进来,在锦书面前打开。里头的货色与阿丢披挂在身的差不多,面目狰狞的多臂神像随随便便地浅埋在珠宝之中,像大山贼的藏宝箱。只有一个小箱子里的一只纯金嵌八宝酒壶有点意思。可以将酒壶挂在马上,随行随喝呢!
阿丢将酒壶捧起来,单膝跪地:“这些都是我送给锦书的礼物,汉人叫做聘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