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酒娘-绮白 第十二章 长空悠悠舞凤回
作者:绮白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他们依旧从后门进的骆宅。高献之在门前忽然回头看了眼院墙转角。

  后门合上了,高献之跟着锦书踩着后园小径,行到中途,忽然对她说:“你先进屋去,我去去就来。”他不等锦书回答就跑了,轻捷地翻过院墙不见了。

  锦书摇头,谁知道他干什么去,也许是内急了呢,也不担心,正要往自己的小楼去就寝,遥遥看见厅堂里亮着灯火,就去察看。

  江大管家站在房檐前,一手撕着胡子,一手背在身后,望向正门方向,不意被身后冒出的锦书吓了一跳。

  “远叔还未休息么?怎么黑灯瞎火站在外面?”

  江大管家一转身,盯着锦书的少年装束和怀里一个酒壶一只琉璃瓶,正色道:“东家去哪儿了,白日里打发小厮满城找你也不见。”他神色严峻,不似平日优柔絮叨的慈爱老头模样。

  锦书说:“出大事么?”

  “今日华城到了一批外乡客,转到酒楼里去打听旧主人。百万升所有的分号他们都去过了。”江远严峻道。他口中的旧主人,也就是已经死去的前朝皇帝江清酌。

  锦书松了口气,被大食蔷薇水的事一打岔,几乎忘记南诏来客的事了,“分号里的人知道什么?就算有人通晓他们的话,细细地说给他们听,他们能打听到什么?你家旧主的事,是满城皆知的。”

  江大管家诧异:“东家也见了那批人了?”

  “在非鱼酒肆里见了一个,都当他是疯子,没人理他。他无趣便走了。真是什么野火烧不尽的余孽,找不着作文章的题目,也掀不起浪来。”

  江远长叹:“东家还年轻,哪知人心容易被动摇呢?不是一个,是一拨人。一个人问,被当疯子,一群人问,或许开始还被当作傻子玩笑,可经不起反反复复地问,问得一个已经铜浇铁铸的答案也靠不住了。那时,华城里的人就该怀疑旧主人是不是真的不在人世了,是不是又招兵买马,聚拢人才成举大事。这群人不是来助他的,是来害他的!”

  锦书呆了呆:“远叔讲得也是。可他们为何要害他?既然他们的大王已经放过了他,为何莫名其妙又恨起他害起他了?”她白日里听见南诏客说出“我家大王”,料想是那位以弑父统领了蒙舍诏,继而又在守云的帮助下收服其余五诏,建立南诏国的女大王阿水。只用一句话来概括阿水的上位始末,好像她真的是心狠手辣的女金刚,可锦书认识她,与她同住一年多,知道她是名见了血都颤抖的少女,善良柔弱。

  即使阿水曾经犯下了一桩永远无法自赎的罪恶,伤害了锦书,锦书也原谅了她。因为善良才容易被诱骗,如白色最易被染灰,被爱情煎熬,被嫉妒蒙蔽的少女,本身也是可怜的。阿水最后选择天涯相隔的思念,也是囚禁了自己,如同锦书把自己囚在华城里一样。即使她还爱着守云,迁怒锦书,也没必要来找江清酌的晦气。一来锦书三年前,就与守云在南诏分别,她离开了守云,放弃了守云,没什么可惹起阿水新愁的;二来华城这潭水里,要是浮起江清酌未死的传闻,引得沉渣泛起,惊动了朝廷,守云定会先出手护住锦书,给两人久别重逢的机会,非阿水所欲也。不过以阿水的单纯,后一层利害,她也未必想得到。

  或许只是个最最简单的理由呢?简单得谁都想不到的理由?锦书出神默想。

  后园方向冷不丁响起一声惨叫,一锥子扎破了骆宅浓稠的夜。锦书与江大管家对视一眼,她把怀里的东西朝江大管家怀里一塞,跃身而起,踏着屋脊抄近路奔向后园。未等她赶到,第二声惨叫后发先至。

  月光下,高献之把一个瘦小的黑影从院墙外扔了进去,自己扶着墙头一蹬一扒也翻了过去。小个子被摔冒了泡,拼了命从碎石子路上站起来不及闪躲,高献之就到了,拎小鸡似的一把抓起来,抛向半空。他还没醒酒呢,玩心大起,把小个子当作练臂力的石锁耍了。只是他只管抛,不管接。

  小个子第二回被摔,稍许有了挨摔的经验,半空里翻了个身,如一只壁虎,趴着落地。

  高献之还待要去捉他来戏耍,被锦书喝住了,他指着趴在地上哎哟不止的黑影道:“进门时就发觉他躲在转角鬼鬼祟祟地盯住我们,我翻墙绕道他背后,果然看见他守着后门秘密蹲守,监视出入往来之人。”

  小个子穿着黑衣服,肤色又黑,夜里还真看不清楚面目。但听他咕哝的口音和身材,锦书认出他就是去过非鱼酒肆的那个南诏客人。她看见一件东西从小个子怀里跌了出来,滚在一边,就过去捡了起来。

  小个子立时用南诏的白蛮话叫嚷:“这是我家大王的信物,小儿你快还我。”他欲扑上来抢夺,被高献之一脚踩住了背。

  握在锦书手里的是一只红缎子绣鞋,鞋首翘起的凤首绝非绫罗彩线塑成。那是一只真正的孔雀头,被一刀剁下,脑后长长的蓝羽毫发未伤,未染血迹,缝在鞋头宛如天生长的一样。这只鞋子她断不会认错的。世上也许找得到相似的两只孔雀,但终不会一模一样。阿水穿不惯鞋履,总爱赤脚,三年了,鞋上的红缎与绣线褪了色,却少有磨损痕迹。而孔雀金绿交辉不减,比照之下浓的浓,黯的黯,是分明的。赝品很难会在如此小节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