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蝴蝶最擅诗画,虽然题壁的那首诗在酣醉中书来,已辨不出作者的笔迹,正合了他的狂浪之风。焚竹酒与诗第一句首四个字“竹取清香”仿佛都在暗示他的身份。三年前,他们正是在南诏的竹林之中见过匆匆一面。
非鱼酒肆的主人就是玉蝴蝶无疑了。
高献之忽然一拍桌子:“那你更得走,他一家大小连厨子带小丫鬟都被你害死了,回来还不找你算账?”
“别说他不会杀我。即便要杀,我也不能躲。是我欠了他,如今没有牵挂,随时好去死的。”她关上了碗柜的门,咯噔,落定了话头。
高献之缓缓坐了回去,心一寸一寸灰下来,凉下来,摸一摸就要散成齑粉了,痴迷地看着她,说:“换了我也不肯杀你的,我看他也没有这个胆子杀你。”
杀死心爱的人,单凭勇气怎么够呢?即便攒起了杀死自己的决心,也要看着心爱的人过得平安喜乐,才肯放心上路啊。
“守云肯放手,是他聪明淡定,你就做不到么?”锦书看他差不多没有力气反击了,便戳了他最后一下。
高献之果然经不起那一激,“他是把天下把江山看得比你重,不忍心把万民福祉交给死人妖苍月明去折腾,我为你什么都能舍下。可你若觉得在荒宅里做梦一样过一辈子是你的夙愿,我有什么不能成全你?我难道就被守云比下去?”
他说完,全身的筋骨被抽去了一般,趴在桌上不动了。不是醉的,他是累了,历经考验,打了一场攻坚战,还是败了,他支撑不住了,要好好睡一觉恢复元气。
锦书照看着他,守着灶火,给他点暖意,又取过酒壶来自饮。跃动的火光抚摩着她的脸庞,她什么神情都没有,说了许多话,藏在身上的秘密被倒出来,她就只剩了空壳子,更加虚无了,只有用酒来填补。
翌日天光大亮,婢女在厨房门口张了张,要开口说话,被锦书打了个手势制止了。她走出去,婢女惊慌地小声汇报:“门口来了位女将军!找姓高的!”
骆宅正门前又一次围满了人,比高献之闯门那回还热闹轰动。俊美的青年公子不常见,却也不稀奇,女将军是圆是扁,是探海夜叉还是多臂金刚,华城的人们还在真没见过。等他们看见了,就更移不开眼睛,一步一步跟在她的身后来到骆家。
锦书也作过男装打扮,她乔装成青衣小僮,遮掩了面容,改换了性别。这位女将军的男装打扮,并不刻意隐瞒她的性别。她的妩媚与刚强在一身装束上得以最好的诠释了。身材高挑,比寻常女子都高一头,胸脯结实饱满。里系红色软甲,外斜披着锦袍,彩线牛皮靴,明艳动人,浑身都是利索的,随时都可上马叱咤沙场。眉梢旁,两道斜红妆,细看是有分别的,一道是朱红胭脂绘成的新月,另一道是新月状的伤疤凸起,疤与皮肤之间嵌着细如秋毫的淡红豆芽,一并用朱红盖住。
锦书在门前望了一眼就呆住了。是莫邪,兵部武库令丞的女儿。多年前提着裙摆一溜小跑的小淑女,成了飒爽英姿红妆将军。可是她不该站在门前的,五年多前,她因情生妒,通敌叛国,被高献之丢弃在西域大漠中,还以为她不是喂了狼群就是喂了秃鹫。可她居然没死,眉梢的伤疤悄然诉说她的决绝,苦痛历练得她美色如剑气逼人,。
“是莫小姐。”锦书镇定下来,招呼她。
莫邪居高临下地看锦书,不为时光所沾染有好处也有坏处。别人都长成了,她还是那么点大,到了含苞待放,就再也不绽放了,可别人都凋谢了,褪色了,她还像晨曦里摘下来的花骨朵。
“长不大的小矮子!”莫邪哼了一声,“过不了几天,就该叫我高夫人了。”
人群哗然,锦书也愣了。她忙说:“莫小姐请进来说话。”再怎么样,也不要让门前的闲人看了笑话。
莫邪倨傲一笑,昂然踏入门槛,门在她身后飞快合上。她对锦书说:“你没料到我还活着吧?是,我差一点点就死了,若不是被沙匪救下来。高献之杀我,没有想到他落魄时,还是我拉了他一把。他为你起兵造反,落了个众叛亲离只身逃亡的结果,你害了他!我不计前嫌,在他跋涉沙漠快被晒死时收留了他,火并了沙匪头子,把整个匪窝交给他,给他东山再起的资本。三年来我戎马相随,帮他打西域,是他的左右手。你害他,我救他,你说他应该跟谁走?”
锦书也不软弱可欺,她淡笑着:“莫小姐了,在叫你高夫人之前,是否要先称你一声压寨夫人?谋杀亲夫会不会也会成习惯?”不用说,沙匪头子怎么可能平白无故救一个落难女子?自然是贪图她的美色。莫邪有实力火并头目,也是因为得到了身份地位,调得动人,也压得住反弹。她就得是压寨夫人,还得暗暗地与底下的二头目三头目都暗通了款曲才对。
虽然只是点到为止,就足够引人自行发挥了,只是保守演绎就十分不堪。打人别打脸,锦书也够狠了。
莫邪瞬时脸色青紫,抬手一个巴掌挥过去,锦书一退步,挥了个空,她收不住力,摇晃了一下才站定,她咬牙指天:“我对高献之的心意从未改变,我甘愿为他奉献牺牲所有。”
那是没错的,她对高献之的爱恋,自未长成的少女时代就开始了。所有女孩子都会崇拜少年成名的将军,但不是所有女孩子都有胆识和手段征服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