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酒娘-绮白 第四十四章 歧路苦儡甘饮泣
作者:绮白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稳住心神,再细看,还是有分别的,不说神态,五官面容的相似不足十分,最多是八九分。

  “不,不可怕。只是你像一个人。”锦书目不转睛盯着丁夫人的脸,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手艺再好,脸上动过刀子也是看得出来的,皮肤下面肌肉的纹理走向大大改变了,神情也是僵的,拉扯着,有些表情做不出来,像下巴眼珠上装了开合机关的偶人,精致完美,可是张嘴眨眼都透着假里假气。

  丁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我都不记得自己原来是什么样子了,反正马马虎虎算姿色中上,在永安宫中一直呆下去也没有指望,以为换一张脸,可以换一种人生。”

  “是什么时候?”

  “这张脸的主人说,我若可以带回庐陵郡王的儿子,我就是未来东宫太子的奶娘,自然是比呆在庐陵做一个怪物样的姬妾好,可是我不是傻子,早看得多了,我若三年前就带孩子回来,就会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永安宫里,到如今骨头都朽烂了。”

  算起来,应该是锦书在南诏的时候,她再也不能生育的消息被安城派来的医官获悉后传递了回去,江清酌才做出了这件事情。

  江清酌对自己命中无嗣的命运是早有所觉的。他的命已是欺天瞒地强要来的,孽缘孽种不得延续,若要强求,只会得到变本加厉的惩罚。比如锦书的那个孩子,被打下来,慢慢地在火上焙干,用石臼舂成粉,做成丸子,给他的母亲吃下去。你说阿盈可恨,而她却无意间帮助这个孩子完成了他的宿命。

  知命又不认命,江清酌要过继自己堂兄弟的儿子,培养成自己的太子,让他继承自己所有的抱负和理想,他就得完完全全是自己的,不能让他察觉自己这段滑稽的身世。他的生父居然喜好男色,恋上了自己的堂兄弟,为了借他的种,他的养父派一个女子改扮了男子去接近他的生父。于是他的生父、他的生母和他自己,都成了工具,用来完成一段有始有终有续的完整人生。

  江清酌没有将丁夫人的脸完全做成自己的,不是他做不到,大概是不愿意自己的脸被完全抄袭。

  锦书问丁夫人,小阿三有何特征。丁夫人说孩子的后腰上有一颗黑痣。锦书道了声“保重”,退出了车厢,抬眼看无心,两人俱是不知从何说起的神情。往事已矣,多说也无益了。她辞了无心,往自己的马车那边去,无心低头跟在她后面,讪讪地。人高马大的他给锦书做跟班,看来叫人忍俊不禁。

  “你不生我气吧?”他挣扎了好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

  “你职责所在,我不生气。”锦书说。

  “不生气,就一起回安城去吧?”他还没灭了念头。

  “我要沿路去找小阿三。”锦书已经踏上了马车前的木台阶,回头又笑道:“几年不见,无心真是出落得好人品。”她说这句话,也是好笑的,仿佛是姐姐赞赏弟弟的口气,欣慰却没什么激动,弟弟出息是应该的。在外人看来,她比无心年纪小,可她始终把无心当作三日不上房揭瓦就皮痒的小和尚。

  无心得了称赞一顿眉开眼笑,道:“锦书是一点也没变。”在他身上,三年大变样是好事,在锦书身上,自然是美人依旧更好。可是三年前不敢说的话,现在未必就有胆子吐露,他甚至也没敢强邀她一同回安城去,只说等忙定了手中这摊破事,就向守云讨几天闲去华城玩。这三年他不是没想过去华城看她,可是任务一件接一件,最多的是往西域高献之的前线一批批送辎重,根本不顺路。

  锦书就笑,说:“当初守云在华城收了多少姑娘的手绢,还记得吧?华城的姑娘喜欢斯文一点的年轻人,你如今去了恐怕没那么受欢迎。”

  无心立刻说:“那更得来了。”安城的姑娘偏好有尚武精神的世家子弟、挟掸少年,从未碰见无心那么对她们胃口的,扑上前去个个穷凶极恶,把个堂堂河东侯吓坏了。

  与无心分道扬镳之后,锦书像一只猎犬,沿途捕捉着钥书走过的痕迹。经过的村庄、镇甸以及大大小小的城池,她都进去打探,找到城中客栈掌柜,劈头先问一句:“还记得我么?”

  被问的人有的露出茫然的神色,有的立即招呼:“夫人您又来了啊?”她从中筛查出了钥书所经线路——从无心的眼皮子底下消失后,她带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由一名车夫驾着马车,大模大样沿官道南下,居然没有走小路,好像不怕人追踪似的。而事实上,锦书为了寻找钥书的蛛丝马迹,不得不延缓了脚步,不时地走入歧途再退出来,走上另一条路。

  如果放过支路上的问询,沿着官道快马加鞭赶下去,或许能追到钥书,也有可能遇到另一种结果,她一口气跑到华城依旧不见钥书的踪影。因为钥书在察觉被跟踪后离开了大路,而锦书却无从得知目标是在哪一段路上失去踪影的。她在总方向上是踩着钥书的足迹而去的,却始终未能追上她,但她确定钥书进了华城。

  走进华城,她犹豫起来。她是不是要揪住路边面摊老板,问他有没有见过自己呢?人家说见过对她而言也没什么用,她依旧不知道钥书落脚在何处。她追踪的鱼从通彻的溪流游入了鱼池里,看起来是没路可走了,但它躲在浓密的水草底下,岸上的人也寻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