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凭自己的本事活下去,可是这时我才悲哀的发现,除了踩药碾我什么也不会。坐在地头发了一会呆,我就去找了一个放牛的活儿。像我这样身高马大的人不去种田,却和孩子竞争放牛的差事,这让村里人很是不耻。
我到无所谓,反正我吃的很少。我喜欢躺在草地上看着白云发呆。云朵变幻莫测,我的耳边流水潺潺。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及一个人,怜悱。如果她还在的话,我相信我不会过得如此凄惨。在我回家的半个月前,她们全家南下了。邻人口中的怜悱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胖丫头,按他们的说法,怜悱长高了,人也瘦了,一张瓜子儿脸,一对杏核儿眼,是个美人坯子呢。我知道他们都很善良,所以我宁可相信,我的怜悱已经在江南的某处摇橹打鱼,穿着水草纹的裙子,胖胖的身子压倾半个船身,把对我的相思用不成调的小调唱出来,我是她夜里梦里忘不掉的心事。
做那个梦时,我正躺在一头牛的身边,它的嘴一动一动的,嘴边泛起白沫,长睫毛下的眼睛含着一包泪,温柔的看着我。
我梦到朱大娘来了,她身上还穿着出嫁那天的红裙,脸上青一道紫一道的布满伤痕,她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快到我面前时,还跌了一跤,衣服上沾满了泥水,她就那样伸着血淋淋的手,对我说,“罗,带我回家。”
我猛的睁开眼睛开始狂奔。第二天清晨,我冲进张大户的院子时,朱大娘的棺材就停在院子里。我红着眼睛推开那些盖棺的人,我看到了朱大娘的脸,青一道紫一道布满伤痕。
“她跌了一跤,从楼上摔下来就死了。我已经把服伺她的丫头都打了,现在还关在后面的黑屋子里。”那个黑胖的男人应该是张大户,不用说我就认出了他,他显然也马上认出了我,他低声解释着。
我看见他的身后站着一个矮胖的女人,女人的怀里抱着一个小红布包,隐隐里面有些婴儿的啼哭。
那是朱大娘的孩子。朱大娘生下了他们需要的孩子,就恰到好处的跌下楼梯,他们杀了朱大娘。
我恶狠狠的扑向矮胖女人,把红布包抢到手里,高高举过头顶。
好吧,我就不让你们得到想要的!
众人都惊呆了,甚至忘记阻止我,只要我把手一松,那个红布包就会跌到石阶下面,像朱大娘那样停止呼吸。
我眯起眼睛屏住气,就在我要把他掼出去时,突然,一阵清脆的啼哭响起,他哭了。
我的胳膊软软的垂下来,把他放在地上,张大户疯了一般抢回到怀里。他的骇然的望着我,仿佛我是个凶神,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心已经被那哭声俘虏了,此时我的两条胳膊跟我的心一样软,什么也举不起来。
他们没有听懂那哭声,他是在告诉我,除了朱大娘以后,只有他还跟我流着相近的血液,只有他还是我的亲人了。
最后他们给了我五十两银子,那是我卖掉朱大娘的价钱。我拿到银子后没有回家,我要去江南。
江南有怜悱,现在她是这个世上我唯一的亲人。不管她是胖也好,瘦也好,她都是我的。
我编了两双特制的草履,外表看出来厚重的鞋底是空心的,每一面都放着一锭银子,一边是二十五两,另一边是二十四两,我拿出一两换成碎银,这是我的路费。其它的银子我是不会动的,我要把它们交到怜悱的手上。
那两只草履比我平生每一双鞋都沉重,我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向江南走去。
有一天,我的眼前出现一条大河,河水湍急,泛着黄色的泡沫。有人告诉我,过了这条河,江南就不远了。
我坐下来重新编草履。一路上风尘仆仆,我的草履已经破旧不堪,两锭白银争着探头探脑,让我没来由的心惊。我的脚上布满血泡和疤痕,这些都是要给怜悱看的。
不知在路上已经走了多久,我知道我已经不是刚离家时那个白面少年了,河水中的那张脸满面于思,双颊深陷,更大的变化只有我的心清楚,我开始记起前世的一些事,包括一只猫。
猫的名字叫罗,的名字叫什么?
腹中饥肠辘辘,晚风送来一阵熟悉的味道,我大步走向竹门,拍得山响。里面是细碎的脚步声,门开了,一个穿着蓝布裙的女孩子出现在我面前,她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咸腥味,我被这气味感动得眯起眼睛。
“你是谁?”她被我盯得羞涩起来,垂下头。
“我来吃你做的汤。”我对她温柔的一笑,她的脸更加红涨了。慌乱得把紧门,不放我进来,目光分明又在留我。说实话,如果不是我太饿的话,我不屑与她搭讪,她不算美,她长着一张扁平的脸,眼睛不大,可是目露精光,同样扁平的鼻子下,是和黄灿灿的肤色差不多的嘴,只是在笑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梨涡。
“那么现在能给我做一碗汤吗?我饿了。”她不采取行动,只能我主动。她给我做了一碗鱼汤,我喝光了,就走到床边躺下去。她又惊慌起来,频频向后面看,脚步却诚实地走向我,步步逼仄。
我是知恩图报的人,纵是心中不喜,还是把她按到了。第二天,她出门走亲戚的阿娘回来了,把她嫁给了我。我带着她,她背着一个小包袱,那里装着二十年来她的全部积蓄,我们上路了。
因为她的原因,我有些颓废。原本是目地明确的江南,现在因为她的加入变得沉重了,我要怎么对怜悱解释呢?我带了一个更丑的女人走了千万里去找她。
我们走走停停,白天一语不发的赶路,夜里在满天繁星下拼命地折腾她。她的脾气很好,细声细气地在我的身上,从来不抱怨。
各地好像都在打仗,人们厮杀到一起,有人死了,有人活下来,有人血淋淋的走来走去。
“乱世。”我说。
“对,是乱世。”女人笑得肩膀都在颤抖,莫明其妙,这就是她到二十多刚还没能出嫁的原因,我只是背了一个锅,她的脑袋短了一根筋。
我们被一个客栈老板留下来打工,她做饭打扫清洗,我负责把客人引到正确的房间。她像在家里时一样操持着,很快就熟悉了状况,客栈的楼上楼下飘过她敏捷的身影,客栈老板很满意。
在难得的休息时间,她在赶着做一双鞋,针线飞舞。很快,她亲手做的千层底布鞋穿在我的脚下,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我从她的手中抢过破烂的草鞋,仔细包了起来,这是怜悱的,谁也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