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 第023章 酒中日月
作者:青绿桃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这些年,每当看到我端起酒杯,总有人会问我:“你会喝酒?”每次,我都会微笑着点点头:“会一点。”

  至于什么时候学会喝酒,在什么环境中学会喝酒,我从未讲过。

  但开心时,我也乐意编个小故事:那时候,弟弟们喜欢喝酒,但他们每次都喝不完,为了不浪费,我便会为他们“收拾残局”,久而久之,便学会了喝酒。

  其实不然。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生的身体里都住着一个狂放不羁的男生。但我是这样的,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是投错了胎,自己就应该是个男生。从小到大,我就特别喜欢跟男孩一起玩。

  跟很多女生在一起,我都觉得特别的累。她们太擅长于扭扭捏捏、斤斤计较、故弄玄虚了。

  第一次体会到微醺的感觉时,父亲还在。有一次,父母都出去了,只剩了我一个人看店,我坐在那里无聊的很。便顺手抓来一把油炸花生来吃。吃了一会儿,还是觉得无聊,想起有个叫老刘的顾客,每次来,都会挑两个二两的酒杯,一个盛花生,一个盛酒。

  “咦,还蛮好玩的。要不,我也来试试?”这么一想,我便拿来个小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先咬一口花生,再喝一口酒。

  嗯,感觉还不错。便再吃,再喝……二两酒喝光后,头开始有点晕:“咦,感觉这原本清明的世界咋就突然变混沌了呢。”尝试着走路,就像腾了云驾了雾一般,人都变得轻飘飘了。我使劲踩脚下的地,是,还是硬绑绑的砖地啊。试着走两步:“咦,神奇的很,怎么就突然变成绵花了呢。”

  那情景好笑极了,就像孙悟空第一次来到人群中,第一次拿起筷子吃面条,拿起辣椒学别人往饭里加调料,自己看不到自己,但模样着实可笑、滑稽。后来,到父母快要回来的时候,我怕被骂,便踩着“轻快”的步伐回屋里睡觉去了。

  那年,我大约十六岁,那一幕,直到现在还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每次想起来,我就会偷偷地笑——小时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每个孩子都背着父母做过多少与自己年龄不相等的事呢?

  即使是细心的父母都不能把他们的行踪都一一掌握,那些粗心的父母呢?他们又错过了孩子成长中多少个节点呢?要知道,孩子的好奇心导致他们做的事情不仅只有可笑滑稽呢,这一点,仔细想想,耐人寻味。

  但正儿八经喝酒,还是在那年帮家里开饭店时学会的。我是故意要喝的。我想将自己灌醉,因为,只有醉了,才会忘记所有的所有。忘记父亲的死亡,忘记刻骨的痛,忘记对未来的惶恐。

  饭店里来的顾客,他们大多是男的,大多爱喝酒。时间久了,熟悉了,当我给他们上菜时,他们会非常客气地要我与他们喝一杯。

  我刚开始还推辞,后来想,反正不喝白不喝。就与他们干起杯来。我与父亲一样,别人劝酒时不会推辞,人家劝酒时,只要表情是认真的,我就会觉得推辞是一种不义。

  其实,仔细分析我天生的性格,偶尔多愁善感,大部分时候还算是开朗的。我喜欢笑,而且,一笑便是那种哈哈大笑。但坐下来喝酒的时候,我的样子是十分呆板的。就像一个傻瓜,人家说你喝,我就喝。人家说你再来一杯,我就再来一杯。

  而且,我从来不拿起筷子就菜。我这样想:“人家花钱买了我家的,我凭什么吃人家的?”所以,我每次一坐下来,就端起酒杯,喝完就走。如果有人真想让我多坐一会儿,那我也只是负责听。我每次都会听的很认真,就仿佛别人是戏子,而我是看戏的人。如果有人讲话时是动了心的,哪怕他的思想是邪恶的,我也只会带着一颗同情的、包容的心却聆听。

  我始终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哪怕他此刻表现出来的是不那么纯净的一面。所以,不管遇到怎样的人,我大体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份尊重。那时也是,见我总是敞开心怀的,大部分顾客都比较客气。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他们会认为你是个坏女孩,想着要与你做些坏事情。不理他们就好。他们勾引他们的,你不接招,他们便就会识趣地走开了。

  那时,我从来没有喝醉过。不是酒量大。而是我自觉,当离醉酒还有那么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我就会让自己停下来。大部分的人,当你非常严肃地告诉他们你已不能喝的时候,就不会再劝了。但有些人,心眼就不那么好了,他们总想乘机把你惯醉,看你出洋相,顺便占你便宜。

  也奇怪,在这之前,我明明是不喝酒的。白酒还好,毕竟之前也算喝过一次。但是那啤酒,之前闻起来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一旦真的放开了,端起酒杯来。倒一杯又一杯的,也就不在意了。

  至于那些将我当成坏女孩的人,我从来不接招,我也从不辩解。管你咋想。关我什么事?反正,你的看法又不能改变我的命运,不能将我的父亲重新还阳,不能让我重新投胎,不能让我将往事推倒重来。我今朝有酒今朝醉,至于明天,更不是我能说了算的,爱咋地咋地。

  那时,初恋男生的弟弟在公路旁跑摩的。他们这些人,对哪家饭店生意是好是坏,甚至,比我们自己还清楚。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会陪顾客喝酒。有一次,他帮忙送啤酒过来的时候,曾笑着问:“你们家酒卖的真快。”要是换了从前,我会觉得心里难过。

  但那次,虽然心里依然别扭。但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应该是知道我与他哥哥“好”过的。他曾在大街上看着我傻乎乎的叫:“那是谁?”那让我觉得很尴尬,但“爱乌及乌”的缘故,还是曾觉得很亲切。

  如今,他的哥哥已是别人的老公。与我再无瓜葛。他又算什么呢?是的,什么都不算,但依然还是感觉亲切。这种感觉恐怕今生也是无法改变的了。但我还是他们眼里的我吗?应该不是了,永远不会是了吧?

  从那时开始,我就隐隐约约的感觉。在这个地方,我不能再待下去了。我可以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从来不管别人怎么看,但那个样子的自己不是我想要的。是我自己想要丢弃的。

  除了喝酒。我还陪他们唱歌。什么歌都无所谓,不就是唱首歌嘛,有什么大不了,那时候流行的歌,什么:“知心爱人”,什么“萍聚”,什么:“无言的结局”……都一一唱遍了。会的抢着唱,不会唱的,跟着原音唱两次,也就会唱了。

  不唱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为他们大声鼓掌。李白说,人生得意须尽欢。我那时就特别纵容自己。想唱就唱,想喝就喝。我不想为谁活着,不想讨谁欢喜。我只想让自己开心。

  当然,虽然是顾客,也有与我们真心相待的。有个“大哥”模样的人,之前,听说他名声并不好听,但我觉得他挺真诚。那年,他跟着大修队要离开时,我甚至还有点舍不得他走。

  还有一对夫妻,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但就是觉得他们两个性格都绵绵的,特别亲切。而且,谁也没想到,后来我竟还在他们老家的大街上与他们重逢。大家惊喜之余,都为缘份的奇妙而感叹不已。

  其实,当时,我并没有责怪母亲。只是当她理直气壮将与跟弟弟说的话又对我说了一遍后,觉得特别惊讶:“她怎么可以如此平静的对我说出这样的话?她是怎么做到的?”

  ——当时,我已经二十出头了,在老家,一过二十岁的女孩,家里便到处张罗着要为她找婆家了。我虽然性格当时并不成熟,心里还装着别人,也不太适合婚配。可是,当听到母亲只是一门心思还想着利用我多赚点钱,心里还是特别难过。虽然,我知道,她也是迫于生计。

  所以,我只是在心里这样问过几次,在她面前,便又变回了任她指使(她从来不觉得我是听话的)的状态。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听话的,一年到头,母亲不开口,我从未离开过饭店半步。别的女孩经常会到城里买两件衣服、化妆品呀打扮自己。

  而我只有在过年的时候休息那么几天,我的同学来找我玩,还说不了两句话,母亲就不停在那里叫了。导致后来,再也没有朋友找过我。就那样一年到头守在炉灶旁炒啊炒,累了就唱唱歌,乏了就躺在床上睡一觉。我不知道,母亲为何还不知满足。

  那时,表姐夫的父亲还在电管站当站长。他们算是个有钱单位。因为姐夫的关系,父亲在时,他们便是我家饭店的老主顾。

  而姐夫,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小电工的他,每次来,都不会顾及别人的眼光,一来就开始忙碌了。帮着端菜,帮着递酒,帮着收拾空盘子……他虽然只是个表姐夫,但因为有那些年的记忆,在我心里,他并不比亲哥哥差。

  他父亲还是很看重姐夫的,哪怕父亲去世后,也一直对我们照顾有加。我们将上一个饭店关门之后,他虽然也有了新的去处。但一看到我们再开——我家饭店与他家门对门,只是隔着一条公路而已。马上又带着人马来照顾了。

  母亲为了表达感激之情,顺便让他能多来几次。便想为他们炒几次好菜送过去。她又碍于亲戚的身份不好意思去,每次都吩咐我去——在她身边时,类似这种事情,她都是让我去做。我呢,从来就不是一个扭扭捏捏的人,别说是姐夫的父亲家,就算是别的地方,她让去就去,从来不曾觉得不好意思,心里总这么认为:为了生意嘛,也正常。

  还有,开了好多年饭店,饭店里总有呕吐的人。她每次一看到,肯定马上逃之夭夭。因为我正好近视眼,地上的东西反正也看不太清楚。便总是吩咐我来收拾。我也从来没有推辞过。对于我这种种的表现,母亲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只是觉得我应该?好吧,我应该。我也觉得自己应该。但其实,最关键的,是我愿意。我觉得自己义不容辞。但这义不容辞出自我的自愿,我对家人的爱与责任心,并非谁的小聪明。

  再说大修队。常来的人里,有一个人黑黑的。常常来到我面前献殷勤。好像对我有点意思的样子。我对他没有感觉,但想着他也许可以带自己离开。也并没有拒绝。有一次,他真的约我出去散步。我没有丝毫犹豫,好啊,走吧。我对他说。

  他应该不算是个坏小子,最起码,他自始至终没有敢对我动手动脚,只是与我一步步静静走着,走着走着,他还尝试着将胳膊搭到了我的肩膀上。不过,他只是轻轻的搭在那里,生怕压着了我似的。

  人家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如此,第二天,我与他“谈恋爱”的消息便传的沸沸扬扬。一些平时很少来的人来了,坐在我对面,装着很关心我的样子,假眉三道的对我说:“姑娘啊,你不能跟他谈恋爱呀。他是结过婚的呀……”其中,有一个人最好笑,他特别正义凛然的样子看得我差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我心里想:“有那么严重吗?我也就是跟他在公路旁散了个步而已。”

  接着,一直被我当大哥的那位也来了,黑小子站在他身后,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大哥比任何时候都认真严肃,都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这么长时间了,我一直把你当妹妹,你过来……首先,大哥代我兄弟跟你道个歉,他这么多年一直跟着我,我对他非常了解。他是有老婆的。但他还是喜欢招惹其它女生。之前还有一个女生来找过他呢……”

  我这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了。原来,在别人眼里,真的以为我跟他谈恋爱了?好像,也是哈。一男一女在夜里相约去散步,不是谈恋爱,能是啥?赶紧使劲点头,点完又觉得不合适,又赶紧摇头:“没,没,没关系。”隔几天,二姑也上门了,她的大伯也在“大修队”上班。她听说了我的事后,对我说:“不要理那个王八蛋,他不是个东西,已经结了婚还在这里招惹你。”

  不理就不理,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分分钟的事。反正我又不是真的喜欢他。从此,这个人再没敢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从来没有思念过他哪怕一半分半秒。想来,有情与无情之间,区别还真是大呀。这个黑小子的出现让身边所有关心我的人都为我捏了一把汗,但事实上,他对我而言,不过是一匆匆过客。

  而卡车司机,他无声无息,却一直藏在我心底深处,赶也赶不走——他那时知道我们重新又把饭店开了起来吗?他为什么不曾来光顾过一次呢。或许,就如我有一次回家,他正坐在弟弟饭店里吃饭,弟弟指着他提醒我:“他在那里。”

  ——不知道弟弟是否听说我与他之间的事,他表情似乎是知道的,似乎又不知道。不管怎样,在我们开饭店时,他都算是老顾客。但我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跟弟弟说着与他无关的事。

  当时的我,其实也知道他在注视着我,我不是不想理他,我只是不知该如何理他,该以一种什么样的身份与他讲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想必,他也是如此吧?我们之间,哪怕近在咫尺,中间也隔着山,隔着海,隔着不同的两个世界。

  泰弋尔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是用一颗冷漠的心,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我与他之间,便是隔着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不仅与他,我甚至觉得,自己与所有人之间,都隔着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而且,这沟渠,深不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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