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 第031章 错过
作者:青绿桃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那算不算离家出走?应该算吧?我自己觉得我自己是离家出走的。

  那天,我没有别任何人道别。我不知道该跟谁道别,甚至姥姥,我也没跟她说声再见。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她道别,我怕她担心,更怕她阻拦。我悄悄的,一个人踏上了孤单的旅程。

  不过,为了不让母亲担心,离开家后,至少有半年时间,我每天都会给母亲一个电话,不管她关不关心,我得告诉她我的行踪,我得让她知道我是安全的。就算后来安定下来,我也至少一个礼拜一个电话会打回去的。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再给家里人添乱,不能让他们因为我而焦急不安,提心吊担。

  说起来,省城已经去了好几次了。虽然算不得熟悉,至少也不再陌生。梅家我是不会去了。那次学理发在她家住过几天后,她妈妈跑到我妈妈面前说了好多闲话,反正,就是嫌我住她家,就是嫌弃。我知道,梅没有工作,她本来已是靠吃父母的养老金生活,再加上我,人家怎么能不嫌弃?

  老乡家我也不会去了,隔双眼皮时,我不是去她家讨过两次债么?他老婆回到老家后,编排了许多的故事出来。说我用的一瓶化妆品要一百多块,而且,还不止一瓶……她还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我只从母亲嘴里听到化妆品,但听了她描述的人,都觉得我简直就是个败家子。

  ——可是,天地良心,直到现在,我用的东西也都是从门口超市里买的那种几乎人人都用的普通货,甚至,有时候还嫌超市里贵,通过种种渠道想买到更便宜的东西呢。这种人,我再也不会给他们诬蔑我的机会。

  父亲战友家也不去了。因为误了公交的原因,我曾不得已在他家沙发上将就一夜,结果,害得婶婶跟叔叔大吵一架。影响了别人家的家庭团结,这当然非我所愿。

  我当然没有理由责怪别人,我问自己:三家人,都在批评我,难道人家三家没有一家是好的?不是人家不好,那就一定是我自己的缘故。至少,我不是一个按照大部分人的习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而活的女孩。

  这一点,我承认。我的心非常的不安分,我渴望外面的世界,渴望见识更多,渴望站的更高,飞的更远,遇到更好。

  当时,我的二表姐还没有在省城安家落户。即使落了,她家我也不会去。虽然,她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她也爱我,很少会传闲言碎语。但我不愿意给她添麻烦,她的日子过的也并不容易。何况,一到她家,我的一切肯定会经由她的嘴巴成为亲戚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我,恨不得将自己从所有人的记忆里删除。

  就当我已经死了吧。我想要在一个新的地方,新的领域里,重新站起来,重新活过一回。

  而潘姐显然是要将我带到新生活中的引路人。她是一个很淳朴的东北女人。直到现在,我相信,我们都是好朋友,尽管,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但我相信,只要我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一定会脱口叫出我的名字,如往常一样,一定会邀请我去她家,与她一起吃一顿家常便饭。

  那天,潘姐看到我说到做到,真的来了,高兴的心花怒放。马上便将我带到校长那里。我将兜里的钱一大半的钱掏出来,报了几个班。先是五笔打字,然后是办公自动化:word、excel。

  交完钱,潘姐和一个“小男生”推着自行车一起将我送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宿舍里。这间宿舍与我想像的不一样。在我的认识里,宿舍应该那种一间屋子里至少能容十几二十人住宿的地方。一进门,混杂着各种食物、各种香水、各种气味的地方。

  每个人的床前,放着各种不同的颜色、不同材质的盆。盆里放着各种各样的洗漱用品。床上,有的干净,有的杂乱……总之,就是那种人多、嘴杂、东西乱的地方。但这个地方,太精致、太干净些了吧?按照这个面积,里面最多也就能住两个人。

  潘姐告诉我,没错,这间宿舍只有我与另一个在学校里打工的女生居住。我原本有些惶恐,一听,得知对方是打工的,跟自己身份地位也差不多吧?而且,大家都是外地来的,她应该不会刁难我吧?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仔细回忆省城的最初,似乎安定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你看,我一来到省城,住宿的地方便有了。现在,我只需要好好学习,当然,我还需要找个地方,赚点钱。我知道自己带的钱不多。如果不去找点事干,坐吃山空,钱很快就会花完的。

  大城市里,吃喝拉撒,哪一样不需要钱?不过,我没有急着去找,毕竟,我是来学习的,以学习为主,至于在空闲时打工,急不来。我得慢慢找。

  那所职业学校当然不是本大学开办的。是潘姐的小叔子恰巧认识学校里的一些老师,通过他们,他租下了学校里的几间教室。当然,在这里上课的,也大部分是这个学校的老师。我记得,第一节课介绍我们认识电脑的是个女老师,她穿着很朴素,但她每多讲一句话,我就越喜欢她。

  看惯了每日扮性感,喜欢尽量将自己的胸、长腿与大屁股露出来的时髦女郎。看到她,我突然发现,自己更喜欢的是这样的。我喜欢她的腹有诗书才自华,喜欢她的学识,喜欢她讲话时那与我从前认识之人不同的底气与气质。

  因为肚子里有知识,她的眼神里似乎自带着一种清高,与一种迷人的光晕,这都让我特别着迷。我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变得像她那样能干,站在所有人瞩目的讲台上,落落大方,气定神闲。但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成为她那类的人。

  带着这样一个目标,我开始了每天的学习。先是基础的基础:五笔打字。而五笔打字,先要学的是拆字,背字根。我记得,我在学校里,背诵课文还是从来没有发过愁的。更何况,经过老师的讲解后,这个东西也没有那么想像的那么难。

  “王旁青头戋五一,土士二十寸雨,大犬三羊古石厂,木丁西。工弋草头右框七,目具止上卜虎皮,日早两竖与虫依,口与川,字根稀,田甲方框四车力,山由贝,下框几,禾竹一撇双人立,反文条头共三一,白手看头三二斤,月衫乃用家衣底,人和八,三四里。金勺缺点无尾鱼,犬旁留乂儿一点夕,氏无七,言文方广在四一,高头一捺谁人去。立辛两点六门病,水旁兴头小倒立,火业头,四点米,之宝盖,摘示衣,已半巳满不出己,左框折尸心和羽,子耳了也框向上,女刀九臼山朝西,又巴马,丢矢矣,慈母无心弓和匕,幼无力。”

  您瞧,就是上面这一堆文字,长吧?现在,你别说让我背,就连照着抄,也已经有好多需要借助拼音才能打出来了。但当时,我不仅背的滚瓜烂熟,而且,练的也是非常棒哦。我先是背会了字根表。然后,又掌握了一些例如“书写顺序,取大优先,兼顾直观:能连不交:能散不连”的拆字技巧后,便马上进入了练习打字的阶段。

  我每天一早就起来了,一起来,便匆匆赶往机房,找到机器就坐下来练,一练往往就是一个上午,中午如果饿了,就出去随便买点吃的。如果不饿,那就要等到天黑,机房要关门了才会离开。在认识我的人眼里,我是一个手快的人,在老家时,无论是干什么,肯定不会是那个慢的人。

  打字虽然与干活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我相信,只要我好好练,我一定不会输于他人。据潘姐告诉我,他们这里曾有个女孩,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后,一分钟能打一百六十个字。因为太快了,那个女孩所报课程还没有学完,便被一家公司请走了。

  听潘姐这么一说,我练的更加勤了。不过,奇怪的是,无论我怎么练,最高分无非是一百二十,或者一百三十。从来没有达到过一百四十,更别说一百六了。我开始怀疑潘姐说的是否真实。不过,潘姐是个实诚的人,她看起来不像是个骗人的人。于是,我便开始接受一句话:“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从开始学五笔到现在,一转眼,我已经用五笔打了将近二十年字了,偶尔,我打字的速度偶尔能上一百多,但更多停留在每字九十上下。

  我每天从早到晚坐在那里,有一天,我突然闻到了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我一抬头,四周没有人啊,只有一个男老师,正坐在电脑前摆弄着什么。那老师见我看他,冲我笑了一下。我突然脸红了:他的笑容好明媚啊,看到那笑容,我仿佛看到明亮的阳光。于是,又开始不停的练字,而那种味道,竟渐渐的消失了。

  我一直认为这是件神奇的事。后来,我认识了一对夫妻,那时我初来上海,因为条件有限,我们整个公司的人统统住在公司里的。有一次,我晚上去洗手间,突然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我一看,年轻的油漆工夫妻正和衣躺在那里,但估计是习惯的原因,我发现,那年轻漂亮的妻子是抱着老公的,而且,她的头——也可以说是她的鼻子正好就在他的腋下。

  后来,闲聊时问起老板,老板说,是啊,油漆工确实患有狐臭,而他的妻子,确实从来没有嫌弃过,不仅没有嫌弃过,还一直与他亲密无间。我顿时感慨万千。

  他是吴老师——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老师,我只是根据别人对他的称呼,和他与给我们上课女老师讲话时的态度来分析,他至少应该是在这所学校上班。

  记得他皮肤很白,尤其是穿一件黄色t恤的时候,衬得皮肤更白。大约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吧。我就坐在那里练字,他就坐在对面修电脑或者干别的。

  有一天,我坐在那里又练了一天,一抬头,发现他正笑盈盈地看着我,见我看他,他微微有些局促地说:“我这边有两页纸,你能帮我打一下吗?”我抬头过那几张纸,很快就为他打好了。他说声谢谢欢快地走了。

  我不管他是否是老师,他长的还蛮讨人喜欢的,首先,皮肤白白的。脸上常年露着甜甜地笑容,像一尊弥勒佛,身体胖胖的,但这样就更显得他性格温暖,随和。我确定,我当时是很喜欢他的,而且,因为喜欢,我甚至连他身上不太一般的味道都觉亲切。

  不过,当时,我没有谈恋爱的打算,所以,喜欢也仅仅就是喜欢而已。(我这一生,常常在不想恋爱的时候遇上彼此喜欢的人,又常常在混混沌沌中失去,又总是在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才想到这一层,才会莫名的疼痛。)

  而且,我不觉得自己能配得上一个在大学里上班的人。我从来没有敢这样枉想过——但其实,后来,我也曾分析,虽然,他工作也许是不错的,但在世俗的眼里,是有缺陷的。这缺陷在我眼里并非缺陷,但或许,因为这个,他曾受到过伤害也说不定呢。

  有一天,我回去已经很晚了。练打字又练得迷迷糊糊的,刚从室内走到校园里。这时候,突然听到那个女老师在跟他讲话:“吴老师,你还没有女朋友吧?我给你介绍一个吧。”我不记得他回答了什么,只记得,他骑着自行车来到我身旁,笑笑说:“来吧,坐上来,我载着你。”

  他的笑容那么甜,那么纯,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于是,我便坐了上去,后面,传来女老师的声音:“哦,这样啊,好吧。”

  之后的人生中,我也遇到过几个身患“狐臭”之人。虽然我打心眼里从来没有对他们表示过一丝一毫的嫌弃,但说实话,如果让我跟他们长期共处一室,那真的算是一种考验。但奇怪,吴老师身上的味道,我真的一点都不曾嫌弃。

  他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走在校园里。本来十分钟可以走完的路,他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他边骑自行车,别跟我闲聊,他问我住在那里,告诉我他自己住在那里。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好亲切啊,就仿佛我们从生下来就认识似的。到快要分手的时候,我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他推着自行车,站在那里微笑着挥挥手:“明天见。”

  这些年,偶尔也会想,如果我们“明天”真的见了,故事会如何发展呢?或许,心一点点贴近后,一步步迈向婚姻殿堂?或许,真正走近后,越来越无法忍受对方,便渐渐疏远?但如果真的见了,以后,不管是相聚还是分开,都是有迹可寻的吧?不像现在,除了猜测,只剩猜测。

  可惜,我们“明天”并未见面,在我的记忆里,他就像是一部刚刚开始播放却突然停电的电影,一不留神,戛然而止。我是一个没有心的女孩,我总是任由美好的东西从自己身边轻易就溜走。我从来不是故意的,但我总是在漫不经心中失去,令所有人都错误地认为,我是故意的。可我不是故意的。从来不是。

  我甚至是在几年后要离开省城的时候才猛然醒悟:“哦,当时,那女老师的口气是那样的。他的微笑是那样的。他说明天见也并不是简单的只是一声再见。”可是,那时的他,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了。是的,在我的生命中,他注定只是一个匆匆过客。

  当天的我,其实是做了一件大事的。当时,我手头的钱已经越来越紧,如果不找一份工作来干,我估计自己很快就有会饿肚子。我当然不能让自己饿肚子。第二天一早,我就来到街上,一家饭店一家饭店地问:“请问,你们这里需要一个帮忙切配的人吗?我每天早晨七点来,九点走,你不需要为我开工资,只要管我一日三顿饭即可。”

  街上的饭店,我一家一家的进,一家一家地问,听到的都是拒绝,看到的都是摇头。但我连放弃的资格都没有,我厚着脸皮继续一家又一家的问过去。终于,有一个大姐对我的提议感到了兴趣,她问我:“你会做些什么呢?”

  我指着她摆在那里的一盆盆调料与菜告诉她:“我家里是开饭店的,你这里需要的这些,我都会切,而且,切的肯定不比你差。”大姐哦一声,笑着说:“是吗?那你明天先来试试吧。至于吃饭的事,小事一桩,我饭店都开得起,你的一碗面还是供得起的。”

  第二天,我一早就来到了大姐的饭店,我系起她递过来的围裙,快速地切起了菜。看着我的利落的动作,大姐当时乐坏了:“你果然没有吹牛,你干起活来确实是利落,而且,切的也好。”她指指站在自己一旁的男人:“比他切的好太多了。”

  她说的那个男人是她的老公。后来,因为与他们相处融洽,我一直称他为姐夫。他们当时有一个小女儿,她的名字叫甜甜。她是个挑食的小姑娘,长得像一个小公主,特别的可爱,还很多情。她很爱我,犹如我很爱她一样。在彼此相处的那一段时间里,我们之间的情谊甚至超过了她与爸妈的情谊。

  对我而言,那是一段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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