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 第052章 住进网吧
作者:青绿桃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毫不脸红地说,我从来不是一个有志气的人。

  如果以往的人生中我也曾努力地学过某样本事,也曾努力地锻炼自己,我的出发点也只是,有一天,能自己养活自己,能在别人厌弃的时候说走就走,能在别人喜欢的时候不成为他的拖累,能在想表达爱的时候不至于两手空空,能在想付出的时候不至于可怜巴巴地只能够空想。而已。

  穷尽一生,我想要的只是一个能每天牵着我的手,带我一起散步,与我相知相惜的爱人,一个看一眼就心生欢喜的孩子。罢了。

  这些年,我一旦想到自己是一个“养家糊口”的女人时,我就觉得不可思议:那个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都是行色匆匆的人,是我吗?是的,但这个我是被命运所逼的我,是无可奈何的我,不是我喜欢的我。那个被我自己深深爱恋着的我,是在那个叫博飞的网吧里的我。

  可惜,人生无常。可惜,时间飞逝。没有什么是可以永恒的。无论我再怎样怀念,再怎样不想离开,我还是被迫着离开了。我甚至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博飞网吧里的老板名叫“酷狼”,如他的名字一样,他长的其实还蛮酷的。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小小脸宠,他本来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每当来到别人面前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总是严肃的,胳肢窝里还总是夹着一张参考消息,这样便显得他更酷了。

  我也不知道当时他起这个名字时是怎么想的,但这个名字确实让他变得更酷了,嗯,像江湖里某一门派的掌门或者大师兄。当然,在博飞网吧里,他就是老大。不知是年龄的缘故还是怎样,常来的那些顾客,他们都跟老开一样,叫他“大哥”或者“老大。”

  酷狼姓范,人家之所以每天都有报纸可以夹,那是因为人家是坐办公室的,据说,他在一家煤矿上班?(是吗?我不确实,我没有仔细打听过。也没有兴趣打听,他不管在哪里上班,都是我的老板。)

  我能确定的是,他是坐办公室的,就是那种每天上班,一杯清茶,一张报纸,坐在那里无所事事那种。而且,他还是当着官的。这个官有多大,我也不确定,反正也不小。

  酷狼以前结过婚,婚后还生了一个女儿,叫青儿,青儿长得跟她爸爸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结婚的时候,大约家里还不怎么富有,人也还没有后来出息,所以,那个妻子他并不怎么看得上。到后来,结交的人广了,视野开阔了,便干脆离了婚。

  也不知他是先找到的别的女人还是先离的婚。总之,在认识思雨之前,他身边已经有一个同居七八年的女人,认识思雨之后,那个女人舍不得离开,硬缠着他。他甚至还在她肚子上踢了一脚,用这种绝情的方式将她赶走的。

  当然,这是思雨跟我讲的,据我观察,他人虽然不爱讲话,表情也总是冷冷的,他人还是不错的。将一个与自己同床共枕七八年的爱人一脚踹开,我想想不出这是他干的事呢。不过,也说不上来,男人在遇见新欢的时候,旧爱便成了一块早已没有味道的口香糖。

  如果是一块聪明的口香糖,得知要被甩的时候,赶紧收拾收拾自己走吧,别弄的大家都难堪,毕竟很多年的感情,最后只剩了怨。但如果那块口香糖还想苦苦痴缠,那么,对不起了,接下来,你就真的一纹不值了。曾经的爱恋算什么,曾经的缠绵又算得了什么?只不过是前方路上一块醒目的绊脚石而已。

  思雨跟我说:“在我之前,他还有过两三个女人呢。”那这样算下来,思雨应该是他的第五或者第六个女人了吧?

  之前说过了,思雨很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有几年心情不好不说,还要赚钱养活他们姐弟,很苦,于是,便将她交代给了自己的一个亲戚看管,那亲戚家里看着一个理发店。那时,叔叔的意思大约是想让思雨学一门手艺,以后也好养活自己。

  不过,那亲戚显然对她不好。每天让只有十四五岁的她,在早晨四五点钟的时候,街上几乎还没有人,天空黑幕还未曾退去的时候,孤零零一个人,先赶去店里生蜂窝煤。

  思雨在那个地方应该呆了好几年。有一天,有个在当地混的还不错的男人看到她,眼睛都放光了:“这丫头,几年不见,出落的还真是不一样了哈,嗯,长的挺出息的。”

  思雨告诉我,那个男的长的像极了影星任达华。特别帅,他也特别喜欢思雨,只是,在费了很大力气将思雨追到手后,他的眼睛渐渐开始关注别的女人。他是思雨的第一个男人,她之所以跟他,是想着要一生一世的呀。

  见他如此花心,她岂能受得了,于是,便会吵。但一个男人的花心如果是凭女人的吵架就可以治好的话,那恐怕这个世界上便再也不会有失恋这么一说了。

  思雨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她虽然长的很漂亮,虽然她并未读几年书,但从小受到的苦难让她比一般的女孩要聪明得多,理智的多。她知道自己再呆在他身边只会成为一个一纹不值的怨妇,于是,她不再哭也不再闹,而是咬咬牙,跺跺脚,主动跟他说了再见。

  其实,思雨也是她的网名。她真名不叫这个,那个名字也许没有这么好听,但很亲切,很纯朴,听了,会让人想起所有生活在乡下的邻家小妹妹。

  当时,网吧里有一个顾客,他跟我说,思雨之前是在歌厅当小姐的,当时,他也是那家歌厅的常客。他说,那家歌厅里,当时除了思雨,还有一个思浓,她们两个相处极好,经常在一起唱歌。而思雨,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酷狼。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否真的。思雨没有跟我说过这些。我只知道,就算思雨在歌厅待过,待的时间也一定很短,而且,以我对她的了解,倔强的她也一定没有出过台,她是一个很高傲的女子,不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能看得上的。

  据我猜测,思雨来到省城后,为了多赚些钱,便来到了歌厅,可是,不久后,她便认识了酷狼,之后,她便永远离开了歌厅那个地方。安安心心地当起了她的网吧老板娘——我来这里的时候,博飞网吧已经开了很久。有人跟我讲,几乎是省城刚刚开始使用网络的时候,这家网吧便开业了。

  而一开业,思雨就已经是老板娘了。当时,她也还不到二十岁。酷狼每天钻在电脑前玩游戏,网吧就靠她来管理着。那时候,还没有专业的收银员,她把整个网吧就都交给了一个同样贪玩的网管。那网管据说还是有点学历的,每天,都会把收入记在一个账本上,交给她,她很信任那个网管。

  那个网管见到的思雨跟我认识的思雨应该还是有些区别的。他看到过青涩的思雨,而我见到思雨时,她已经蜕变为一个智慧、优雅的女人。有一天,那网管跑到我跟前叫道:“那些人哪,撒尿撒的把整个卫生间都变成了水晶宫。”这时,恰巧思雨来了,于是,他先小声在我跟前说了句:“等我把这个事情告诉老板娘,你听听她会怎么说哈。”

  说完,他跑到思雨面前告起状来:“嫂子,那些顾客都尿到外边了。”思雨一听,恨恨道:“给他们剪掉。”听到这里,那网管笑了,我也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一刻的思雨特别可爱,就像一个有点任性又有点调皮的小妹妹。

  不过,思雨可不觉得她是小妹妹。她以为,自己是大姐。

  其实,一早在这家网吧上班的是一鸣。不知道为什么,一鸣在这里并不讨人喜欢,叔叔、清洁工、老开、包括另外一个收银员叫娟的,还有另外一个网管,他们都觉得她是一个糊涂虫,而且,脾气还特别倔。我来的初期,他们一提到她便会骂她。

  我当然不希望听到别人骂一鸣,所以,我常常装作没听到,即使实在躲不开这个话题,也会随便应付两句就转移话题。

  我是说,我来这里上班纯粹是因为一鸣要回家了,她急着要离开,但网吧没有找到新的收银员之前又不肯放人,所以,我是暂时顶替了来的,我原本打算最多也就干个两三个月也就走人了。所以,来时,我虽然名字是用的真的,但我并没有跟人提起过我的年龄。

  当然,当时,也没有人问过我的年龄,他们应该不在乎别人的年龄。没想到,我在这里一干就是两年多。偶尔有人提起,大概是我个子小,皮肤白嫩,又加上当时瘦骨嶙峋的,也根本看不出已经是那个年龄的缘故,他们都以为,我还是一个小妹妹。

  也许是长期的咳嗽使我对生死让我感受到了一些生命的无常么?那时的我,思想还挺超脱的,根本不把年龄啊、性别啊之类放在眼里。我只顾做着我该做的一切,想笑时就笑,其他的仿佛跟我不相干似的。

  我来后大约三四个月后吧,叔叔回东北老家去了。我当时还在咳嗽,不幸的是,那时,又闹起了**。听到我咳嗽的人,都在问我:“你不会是**吧?”当时,因为这个,我不知道跟多少人费过口舌,我不停地告诉别人:“我不是**,我咳嗽是因为住的家里潮湿。”

  我不知道我的话有几个人放在心里,估计,大多数人听了只会觉得一阵轻松吧,毕竟,又少了一次被传染的机会。只有思雨,她问起我房子的事。我告诉她,我住的那个家里特别潮湿,所以我才咳嗽,而且,因为房租还没有到期,我又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不能马上搬出去。为了不让她担心会被我传染**,我甚至还发誓,我绝对是因为潮湿才咳嗽。

  那天,思雨听了,略有所思。隔了几天,她突然问我:“实在不行,你就搬到网吧来住呗,反正咱家网吧现在还有一间屋子空着,你把里面收拾收拾,应该还是间不错的宿舍。你看,像老开,他不就住在这里吗?有个事情啥的,还方便。”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我没有想到思雨会让我搬进网吧住。多么好的建议啊。多么好的安排啊。虽然,我知道,她让我住进来是出于自己的打算,但我仍然非常感激。

  正因为她的这个安排,我从此有了一个温暖的住所,我得以安安稳稳地度过了两年多的光阴。说实话,网吧里的环境并不算太好,那里来来往往的大多是一些贪玩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小的,但凡来到这里的,大都是些痴迷网络游戏的人。

  那些熟悉或者陌生的顾客们,他们会抽烟,会紧张地骂,会开心的大笑,会大声地喊网管,会激烈地讨论……

  但那时,我完全没关系啊。我把思雨给的那间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我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摆放整齐,我甚至把房门都擦得一尘不染。然后,我便搬了进去。把所有东西搬进去,我坐在床上,看看四周,嗯,真好啊,这间屋子,真好啊,虽然没有窗户,但真好啊,一点都不潮湿。

  从此,每天早上,我打开门便上班了。每天一结完账,把门一关呢,就算是下班了。住在这里真的好方便啊。后来,思雨考虑到我跟老开两个人每天都要出去买饭吃,很不方便,更是给我们买了一口电炒锅,建议我们自己烧饭吃。

  记得,老开那时候每天都是要交给我伙食费的。思雨是个懒丫头,她每天起床估计都已经很晚了,有时候饿了,或者想起什么特别想吃的来了,就会吩咐我做,我本来也愿意做给她吃,更何况这个钱她是要另外掏给我的。

  我住进网吧不久,那场让所有人惶恐的**来了。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网吧属于公众场合,是要停业的。但最初,我们并未执行规定,毕竟,那么大的一个店面租在那里,还有我们的工资,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呢。

  酷狼说,实在不行,白天不要放人进来,晚上如果有人来,让他们偷偷的进来吧。那时候,也不知老开从哪里弄来的香,也不知是什么香,他每天晚上都会点两支,一支给我,一支自己用。听说,那时候,他的母亲也曾打电话让他回去,但他没有回去。

  而我的母亲,那是我离开家后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她也跟我说:“你回来吧,妈妈叮嘱好你姑父了,让他们回来时将你捎回来呢。”我拒绝了,自从离开,除了过年,我就没有打算回去过。更何况,这里有老开。

  当然,不只我们两个,还有好几个不怕死的人——危险面前,更多的人还是很惜命的,但有些人,确实也是无所谓的,就如我,就如老开,就如那个在电脑前一坐,好几个月也未曾离开的男人。我不知道他背后有一个怎样的女人,有一个怎样的家庭,但我知道,他的家庭一直不是正常。

  否则,他怎么能在网吧里一坐几个月都不回去一次呢。或者,他的妻子出差了、出国了?他一个人觉得无聊?我们都曾这样猜测过,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反正,他就住在这里的。不分昼夜地玩游戏,玩累了,后面有个小空间,那里有个高低床的,躺在上面休息几个小时。起床后,继续玩……

  至于吃饭,每天都是在饭店里叫的。炒米,炒面,炒菜……反正,饭店里应有尽有,只要有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有一天,他看到我准备要烧饭了,就对我说:“小郝,我给你钱,今天,你连我的一起做吧。”

  反正那时我也没有多少事做,一听他给钱,开心还来不及,便爽快地答应了。那天,我煮了汤面,他吃了以后,一直不停地夸,说好吃,说喜欢吃。当然,不管怎样,我毕竟不是卖饭的,他也只是偶尔吃吃。

  那时候,还有几个人也一直来,记得,有一个叫半山的,他跟老开关系非常好。还有一个叫杀手的,记得也常来。然后,就是他了。他是一个特别低调的人,从来不像其他人,跟我熟了以后,便把我当店小二使,动不动就扯着嗓门喊:“小郝,小郝……”他比他们都斯文,比他们都内敛,比他们都深沉,比他们都清醒……只是,我没想到,他会喜欢我。

  当然,这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时候,我还没有听别人说起,也还没有从别人的态度中感觉到,更没有从他嘴里亲耳听到。

  那时候,有一个卖衣服的女人。她每天晚上都来看翁美龄版的射雕英雄传。那部剧小时候我曾看过一些,但已经没有多少记忆,因为她,我也迷恋上了那部电视剧。每天晚上,她一来,我就站在她身后,我们一起看。偶尔有误过去的时候,我便打开一台电脑,自己看。

  终于一集不落地全部看完了。那时,真是着迷啊,那劲头,让老开都吃惊了,他原本以为我是一个清心寡欲对什么事情都不是很执着都无所谓的人吗?看到我一有时间就坐在那里看射雕,他有时候还会警告我:“这么晚了,还不去睡?”

  奇怪了,他自己每天晚上熬夜,也习以为常。我偶尔熬个夜,他倒觉得奇怪。这或许就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喜欢杨康的母亲:包惜弱,一在屏幕里看到她出场,他就会骂:“嫖子。”听了他的这个评价,我觉得很奇怪,那个女子,她不就是软弱了些,不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丈夫以外的男人独宠十八年吗?她怎么就变成了嫖子呢。

  不过,不理解归不理解,只要是老开不喜欢的,我一定是不会喜欢的。即使喜欢也会不喜欢。

  那时,与我一起倒班的娟是被放了假的,不过,因为她的男朋友猴子就在附近修手机,她常常会来玩,她一来,我就会一起给他们烧饭吃。猴子说喜欢我烧的饭,娟也说喜欢,她还详细打听了做法,说是要回去煮给猴子吃。

  除了一鸣,娟是网吧里大家都会诟病的一个人。尤其是老开,他总骂娟贱。但我不觉得娟贱。虽然,她比猴子小七岁;虽然,她跟猴子一起同居也好几年了,猴子一直没有说要娶;虽然,猴子常常跟她吵架,一吵架就会夺门而走,而最后,总是她好言好语将他哄回来;虽然,她曾经有一段不堪的往事……

  虽然这样,我从来没有觉得她是贱的。即使,她有些行为确实不是很让人理解,但我知道,那肯定不完全是她的原因,那背后,也有一段段悲伤的经历与往事。

  娟是喜欢我的,她为我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网吧里待着,除了去去图书馆,除了在思雨的安排下出去开开会,去商场里进点东西外,一点都不会被外面的花花世界所吸引而常常点赞,私下里,她似乎也跟猴子谈过这件事,所以,猴子也觉得这是难能可贵的。因此,猴子那时候一直叫我“淑女。”

  比方说,看到我来了,他会说:“来,让开些,我们的淑女来了。”

  我是淑女么?我像淑女么?我不知道,至少,我不敢肯定。但我喜欢猴子这么叫我,喜欢他总是认真却又带着些夸奖地这样叫我。

  有一次,娟跟我说:“你别总是在网吧里待着了,走,我带你去划船去吧,我们还可以一起捞“螺蛳”。我觉得很好玩,便答应了。不过,那天,老开好像挺不乐意的样子,说了很多阻止的话,直到临走的时候,那眼神里好像还是很不放心的样子。

  那表情让我感觉温暖,也让我感觉心碎。他知道吗?我之所以对他好,并不是想要跟他谈恋爱,也并不是想要嫁给他,我知道,其实,不合适。我自始至终,只是想心无旁骜地跟他好好相处一场而已。

  记得,曾有一个男生与我聊起老开,他说老开个子不够高,而且太瘦了,工作也算不得很好,家境也只是一般般,算不上是一个好选择。

  但他总结的这些,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当老开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放在冷的直打哆嗦的我面前的时候,他在我眼里就仿佛多了一层光晕。这光晕使得他所有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他在我心里永远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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