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过了,那时的我因为住在网吧、吃在网吧、工作在网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不离开网吧,我已经将网吧当成了自己的家。老开在时,我眼里其实只有老开。老开走后,我的心突然空了,我突然又感到一阵又一阵的迷茫。
那时,我又开始担忧起自己的未来。是啊,老开走了,我不能继续在沉迷于梦境一样的生活中无法自拨了,我该醒醒,面对真实的人生了,而面对现实,我首先想到的是:以后的路,我该如何走下去呢?这才想起,我已经二十六岁了。很快,就是二十七岁了。
我记得二十七岁那年,我给自己买了一件大红色的衣服——在博飞网吧上班时,除了过年,我从来不用买衣服。用酷狼一个朋友妻子的话说,思雨一天就长在街上的,她买的衣服真不少。她有钱,品味又高,哪怕是穿过的旧衣服,拿出来,件件美的不得了。
那时候的我,虽然比思雨还大两岁,但我比她还要瘦。她穿不下的衣服,我穿在身上,居然件件合身。那么多漂亮的衣服,我每天一件都穿不完,自己干嘛还要破费钱财来买衣服?我又不傻。
但无论如何,过年我都是会给自己添两件属于自己的新衣的。那年,王利伟曾问我:“小郝,你怎么穿了件大红的衣服,哦,你今年是本命年吧?”那年,当然不是我的本命年。但我又不想告诉他我是哪年生的,不是不想告诉他,是不想告诉任何我。我不怕他们笑话我二十六岁“高龄”了还在网吧当收银。我只怕看到自己心底里那一份若隐若现的凄凉。
其实,网吧里有一个人是知道我具体生辰的,那个人是清洁工王阿姨。不过,她给到我的只有打击。她跟我说,如果让老开妈妈知道我是外地的,还比老开大了三岁,她肯定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就这么一句话,让原本有些与老开成为一家人想法的我,彻底打消了所有与他共渡一生的念头。
我是一个特别简单的人,我讨厌复杂的人际关系,也讨厌被人审来查去。更何况,我也害怕失败,一段美丽的缘份,有个美丽的开始,就让他美丽的结束,不好吗?何苦非要在挣扎中一点点消耗对彼此的那份美好呢。
其实,老开走后,并没有从此断开与网吧或者也可以说与我的联系。他曾开着出租车来到网吧门口,停在外面冲我笑。也曾在休息的时候来继续来这里下棋,还曾在情人节的时候特意赶来,虽然他手中没有拿任何东西,但看到吧台后面保险公司业务员送给思雨的花后,还故意问我:“那是谁送给你的花?”
那应该也算是一种探望吧?其实,对我而言,这已经够了。我从不敢期望太多。何止不敢对老开期盼太多,那时的我,其实任何人都是不敢期盼太多的。
为了不再受到任何打击,除了王阿姨之外,我没有跟任何提到过自己的年龄,即使他们有意问起,我也会刻意回避。但我真的不是想要骗谁,我从来也没有这么想过。但我的避而不谈,确实造成了误会。
尤其是思雨,她似乎真的将我当成了她的一样,总在替我考虑将来的事。老开在时,她跟我说老开之前的“情事。”后来,她竟想着要将我许配给自己弟弟,那不开玩笑么?我比她还大两岁,比他弟弟要大四岁呢。
我真没想到以思雨那么聪明的人,居然也会被我单纯的性格欺骗到。反倒是萍姐聪明,她故意在我面前说:“你大姐——指思雨,想把你许配给她弟弟,我就跟她说,你不能让你弟娶一个姐姐回家吧。”还是她年龄大,阅历多。她便考虑到了这层,但思雨没有。
但我得阻止她再往这方面想呀。那次,我她弟弟从老家来了,我们一起在一家饭店里吃饭时,我就故意一直给老开夹菜。一来,我想让思雨觉得我跟他弟弟没可能。二来,我也不想让老开有别的想法,我得告诉他,在我心里,他才是最重要的。
弟弟的事情过去了。哪知道,她这次又硬要将我与王利伟往一起拉。是的,王利伟长的人高马大,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哪怕与我站在一起,也只能是哥哥,没有人会将他当成弟弟,但表面是表面,事实是事实。我确实比他大四岁,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自从那次之后,王利伟在我面前表现的越来越不像从前那样轻松自如。那时,我闲着没事干便会留意电脑桌上的烟灰缸,如果满了我就会倒掉,这样,王阿姨打扫时便可以轻松些。那天,正巧老开也在,而且,正巧与王利伟是邻桌。
老开的坐姿一直是不规矩的,别人都只是屁股坐在椅子上,他偏偏还要将两个脚也踩在椅子上,再用膝盖顶着前方的电脑桌。看到我过来,老开没有无动于衷,他屁股和脚都挪了挪位置。当我来到王利伟这边时,他刚开始是一动不动的,歪头一看是我,突然害羞起来:“怎么是你啊,我还以为是清洁工呢。”
一个人在异性面前会害羞,会紧张代表了什么?这一点,我岂能不知。只是,真的太突然了,我完全没有想到啊。我之前一直当他哥们的啊,就算思雨那天听到思雨曾郑重其事地跟他谈我,我也一直认为思雨只是一厢情愿想要“推销”我——她这不是第一次推销我了,每一次见我与别人聊的还不错,她都会觉得我们是彼此“有意思”。
但其实,我与别人只是凑巧谈得来而已。别人并非对我有情,我也并非对他有意。我以为王利伟也是这样,虽然我们之前一直相处的不错。但我以为他跟我一样,只是将我当成哥们的——我说过了,我在算账方面应该是个糊涂虫,我常常会算错账,不是算多就是算少,而每次轮到王利伟,却总是少算。我常常会冲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叫:“王利伟,你回来,钱算少了。”他没有一次表现的不耐烦,总是笑嘻嘻地赶回来:“怎么又少算了?”或者“你呀,怎么每次老是少算呢?”
哪知,他会真的动心呢。
我心里看出了他对我的异样表现,但表面上,我并没有任何表示,我甚至还悄悄看了一眼老开,看他是否吃醋。尽管在我心里,那时的老开已经成为过去。尽管这样,我还是不愿意看到他不开心。更不愿意让他因为我而不开心。
王利伟是个很帅的小伙子,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五官端正而且看起来很忠厚的样子。怎么说呢,他是个很容易让人爱上的那种男孩。——记得有一次,我走在大街上,他开着一辆白色的汽车从对面走来,看到我,他远远便探出头来叫了:“喂,喂,小郝。”
我走路时一般只盯着前方的路的,不太注意旁边的行人或车辆,听到有人叫,抬头是他,感觉都惊艳到了。真的很帅,当时,觉得能与他这样的男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心地聊天,攀谈,还真是一件得意的事呢。得知他对自己有好感,我怎么可能毫不动心呢。只是,之前一直像哥们一样的,这个角色还一下子调整不过来。
而且,如果真要好,很多事情得想好吧?心理没有做好准备之前,怎么可以轻易接受呢?说到底,我还在纠结多生那四年的事。所以,迟迟没给他任何回应。没想到,这个过程中,一件事情发生了。那时,我们网吧里来了许多学美容美发的男男女女。他们来自我之前的那个职业学校,只是,这时的学员早已不像我们那时保守。
这里面,其中有一个女孩,不知与王利伟见过一面还是两面,两人居然就上床了。有一天,王利伟正在那里上网,她来了,先是站在他面前,再后来,她就将自己的腿放在了他的腿上。当时,我看到王利伟在看我,他看我干什么?看我看到这样的情景后,会如何表现吗?
他想看到什么?看到我吃醋么?看到我愤怒么?不,不,我不会的。我除了冷静地坐下来,拿起身后的一本书,耐下心来静静读,便再也没有看他一眼,更没有做什么。
那以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待他再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已又恢复了往日的状态。只是,比起从前,已经缺少了一定的热情——我觉得,这样的男生像花蝴蝶,他不停地寻花问柳,甚至,他停下来休息时,还有花主动来到面前,送上香吻。是我招惹不起的。那时,我早已移情于文字。
现在的人,我不知道还有几个知道“榕树下”,但当时,榕树下还是蛮有名气的,号称天下第一文学网站。那是一个网管的朋友跟我说的,他问我:“你那么喜欢读书,你听说过榕树下吗?”我一惊:“什么榕树下?”他撇撇嘴:“你连榕树下都不知道,还敢说自己爱好文学?”
被他这么一激,我就在这个网站上注册了账号。并开始将自己写的文字往一些社团里发文。先是在一些普通社团里发文,得到一些鼓励,积累到一定经验后,我又开始试着加入一些看起来比较牛b的社团。
那时候,我心仪的社团有两个,一个叫雀之巢,一个叫望海。要求比较苛刻的是雀之巢,有人想加入此社团,是至少要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发文四篇以上的。我记得当时,我正好凑够四篇,便很荣幸地成为了这个社团的一员。
记得,这个社团曾带给我很多的温暖。社团里,大家都以兄弟姐妹相称。当然,除了温馨还有高雅,是啊,当时感觉那些写文字的人与网吧里所有人的气质都是不同的。觉得他们特别的美,特别的善,特别的值得交往。
这样一比较,网吧里的人便变得暗淡了许多。这里面,包括王利伟,包括酷狼与思雨,甚至也包括了老开。都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那时候我便知道,我这一生,是注定要与写文的人在一起的。榕树下也好,其他地方也罢。写文的人才是我的同类。
因为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我对周围的一切便看的淡了。没想到,这样的我,却让王利伟更加紧张了。有一次,下班后,我看到他旁边有一台电脑是空着的,突然产生了要练一会儿打字的念头,便坐在那里打了起来。
打了n久,王利伟一句话都没有跟我讲,当然,我也没想跟他讲。直到打累了,我准备要离开了,他才回过头来问我:“你在干吗?写文章吗?”我指指屏幕:“没有啊,我在练习打字。好久没打了,我怕自己连字都不会打了。”他这才吁一口气:“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在写文章。”
这个傻小子,即使真的是写文章,又如何呢?写文章对我而言,无非就是把想说的话想表达的看法写出来而已,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孩子父亲有一个外甥,他比我小四岁。有一年,他跟我说:“舅妈,三岁一个代沟,我们俩相差四岁,我们之间思想观念不一样是正常的,因为我们是有代沟的。”或许,确实是这样吧,我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王利伟会在打算与我有所发展时,还能与别的女人上床。
或许吧,我表现的是有些清高了些,冷漠了些,我的态度是不够明朗,但你心中有疑惑,就不能直接来问我吗?或者,你根本也没把我当回事?那你在我跟前还紧张个什么劲呢?我又不是一头老虎,会吃人。
还记得网吧关门前一晚。他那个脸黑的呀,好像我欠了他多少钱一样,不停找我麻烦,一会儿嫌这,一会儿嫌那,真是让人烦哪,他从前不这样的。是因为大家从此真的要分道扬镳了,有些不舍,所以才要用这种方式来引起我的注意吗?
是的,他的表现以及表情确实让我终生难忘。这一辈子,我也忘不了他了。尤其在几个月后,竟然听到他死亡的消息后,他便深深刻在我脑海中了。听到他噩耗的那一天,我没有流泪,我知道人生是无常的,我知道生命是脆弱的。我只是感到一阵彻骨的寒冷。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一个曾与我象哥们一样亲密,甚至差一点发展成情侣的男生走了,我该哭吗?哭是没有用的。我能做的,或许只是在以后的生命里让他继续活着,活在我的心里。只是在以后的每个清明节里,当我思念父亲的时候,也一起思念他。
是的,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其余的,我早已无能为力。如今,离他去世已经十二年了。这十二年里,其实,我不仅只在清明节里思念他,在平常的日子里,也曾常常想起他,还会常常梦到他。每次想起,总是会觉得心痛。
我想,这一生,我永远说不清自己对他怀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谊了,似乎有爱情的成份,似乎也有友谊的成份,似乎还有一种内疚,没有郑重说一声再见的内疚,甚至,还有一份同情,对他年纪轻轻就离开人世的同情。
也罢。既然说不清,就说不清吧,除非,能让他再次活过来,再次生活活虎一般站在我面前,如此,哪怕让我从此失忆又如何?否则,说得清又能怎样?他该走还是走了,而我,只要活着一天,我还是会爱的,爱那些值得我去爱的人和物。只是,想到有一天,我的生命也会如他一样化为乌有,我便越来越少去恨了。
是啊,尽量去爱吧,不必去恨,生命太短暂,何必浪费在恨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上呢。
更何况,那时候,我的生命中还出现了一个白马王子呢。哦,不应该说,确实地说,那个白马王子很早就出现了。而且,第一次在我跟前提到他的是老开。
这个白马王子,不管是论长相还是家世,还是形象气质,他都绝对称得上是“白马王子。”只是,我之前怎么没有留意到他呢?是因为他不太沉迷于网络,不像别人那样,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只知道在游戏里与人或者与怪物打打杀杀吗?
嗯,他是挺低调的。他每次来都是轻轻地来,轻轻地走,很少会惊天动地,弄的人人注目。哦,偶尔他也大声喊过,但他喊的极少。
哦,也不能说低调。他低调吗?似乎也不算太低调吗?他是我在网吧三年里唯一一个亲口对我说喜欢我,唯一一个默默站在我身后,想知道我在做些什么,唯一一个进入到吧台里,当着思雨的面,想看看我看的是什么书,无意中看到我的名字,会开心的叫一声:“嗯,真好,终于知道你的名字叫什么”的人。
可惜,他的名字我始终不知道——那时,我怎么就没有想过要打听一下呢?我记在心里的始终只是一个他随时想换就换的网名。
我不想将他的名字写出来,尽管,那只是网名,是他在玩游戏时起的网名。但我依然不想将他公布于众。或许,以前我写过,但现在我已将这个名字封存在我内心最深处了。这个名字锁着我的爱恋,锁着我的记忆,锁着我的无奈,锁着我的感叹,也锁着我对往事一份深深的怀念。
这个名字,它或许曾经是人人可叫的,或许早已经不再属于他,但,无妨,从现在起,这个名字,它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它永远永远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十多年里,其实,我曾有无数次,想再次来到那条街,想要再次站到他面前,听他说:“小郝,你是小郝吗,我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
但我没有那个勇气,或许,对一个人真正动过心之后,每个人都会变成胆小鬼吧。万一来到他面前,他已经不再喜欢我怎么办?到那时,那么多年的思念,那么多年的挂牵,仍然在继续着的它们,又该怎样收场?
罢了,罢了。有时候,多情也未必是有情。既然早就知道,这美丽邂逅的背后注定是擦肩而过,既然早就知道,他的山高水长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风景,不如,让一切都随风去吧。
或许,作为一个比灰姑娘还落拓的灰灰姑娘,竟然能在踽踽独行的路上遇到一个深情款款的白马王子,我应该是满足的。
好吧,好吧,就这样吧,一切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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