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其实我也不知道说自己是灰灰姑娘妥不妥,我自己都觉得“灰灰姑娘”不是一个词,但请大家不要跟我计较哈,原谅我的词穷吧。之所以这么讲,我无非是想告诉你,我真的是比灰姑娘还要惨,还要穷,还要一无所有呢。灰姑娘至少还拾到一双水晶鞋是不是?
但,我即使是要穿一双布鞋,也是得自己去市场上买来针线,买来布,自己去缝呢,你问我不会缝怎么办?好办,那就不要穿呗。最惨的是,我这个灰灰姑娘,连个关心你要不要穿鞋的人都没有。
我一直觉得我的自卑感是有出处的。它来自我的家庭,来自父母对我的定位,来自我从小受到的“特殊”对待,也来自我确确实实空无一物的行囊和空空如也的口袋。往前走,我没有去处,往后退,我缺少归处。
那时,感觉自己就如一团流云,无着无落,无依无靠,风和日丽时,或许可以在某处歇歇脚,但下一秒,就不知道会被风吹到哪里。
嗯,没错,自从我离开家乡以后,这种感觉一直追随在我左右。哦,不,应该说,这种感觉从父亲去世就开始伴随着我了。只不过,在家里,至少还有个人与我吵与我闹,惹我烦恼,但离开家后,便变成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是啊,那些年,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地方,让自己能长长久久地待下去,能希望有一个人,陪着自己一直到老,到死……所以,每到一个地方,我都很珍惜,每遇到一段缘份,也都不愿轻易说放弃。
可惜,有些缘份,又岂是我想抓就能抓得住的?更何况,有些缘份哪怕你此时抓住了,以后呢?你们会相处的很好吗?你们会长长久久的幸福下去吗?这些,都应该是在之前就都考虑到的吧?
因为考虑到这些,所以,我没有跟老开表白,当然,也许表白了也没用。虽然,他与我提到一个人时,总是会含着满满的醋意。那个人,便是他。那个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及名字的“白马王子。”
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最初真的对他没有多少印象。还是有一天,我跟老开从网吧里,一人搬了一盆花去往思雨家送。
走在路上时,老开突然指指前方的一排楼房对我说:“他家就在前面住。”当时觉得好奇怪啊:他家住在前面,这个,跟我有关系吗?又不是我家。干嘛告诉我这些?
不过,老开的嘴里为什么会带着丝丝醋意呢?这还真是让人奇怪呢。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注意到他。他真是一个不错的男子,身材算不上高大,但温文尔雅,一看就出自书香门第。他五官清秀,皮肤白皙,一举手一投足都透着一种君子风度。
他常来网吧,但很少如他人那样一待就是一天一夜,甚至一年半载,几乎把网吧当成了家。他会在短暂的停留之后,淡然离开,他说:“不行,不得不走了,得养家糊口。”
好一个养家糊口,就这一句话里,透露着一个男人对家的责任心!你说,这样的男人怎么能不让人在心底里为他竖大拇指呢。
但,那时,也只是敬仰而已,一个已经结过婚的男人,哪怕他真的是天使,与我,也总归是无缘的吧。我不敢想,也没有想,会与他怎样。
在我的记忆里,思雨和酷狼两个人,对他还都蛮珍惜的,似乎认识他是一种荣耀——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他们的贵人,当我来到上海后,我听他一朋友说,他们跟着他做生意不到半年,已经在市区拥有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屋子。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真是替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原先住的是一室一厅,当时,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在他们家时,沙发便是我的床。他们两个在卧室里小声说话我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非常不方便。
如果有了三居室,他们以后待个客呀啥的,便不会觉得拥挤了吧?
他家是住在这条街上的,这是老开之前就跟我提过的。有一次,有一个女人因为停车位的事,冲进来跟思雨争执,临走时,霸道地说自己在生在这条街,长在这条街,几十年了,不会怕思雨。
思雨就冷冷的回敬她:“你生在这条街,长在这条街,那你也没有他厉害。”
酷狼听说老婆与人吵架,总会赶过来的。当时,他透露说,他的父亲是一个盛产煤老板的地区的副市长还是什么,总之,是一个很大的官。
而他的哥哥,是铁路运输线上的一把手。当然,关于他的这个身份,我只是听说,从来没有验证过。
这么厉害吗?但我从来没有从他身上看出一丝端倪,在我眼里,他自始至终是温和的,永远都是微笑的。他是暖男一枚。即使他是富有的,也是一枚富有的暖男。而且,暖的魅力比富有的魅力更加令人着迷。
思雨是喜欢打麻将的,闲来无事时,她如果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逛街,如果不是在逛街,就一定是在麻将桌上坐着。有一天,她与他突然想要摸麻将,于是,她推开我的房间,叫起刚躺下来的我——想在想想,那时候的我真是幸福啊,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睡觉。说完,他跟了进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喜欢我,虽然也对他有好感,但也还不至于到害羞的地步——那时候的我,除了对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害羞过,包括老开,包括王利伟。不过,忘了他是嫌这个地方不够明亮还是不愿打扰我休息了,硬是拉着思雨走开了。
还记得**吗?刚开始我们还偷偷营业呢,到后来,终于也将门给关了。那时候,整个网吧里,常常只有我、老开、酷狼以及其他几个比较熟悉的顾客。
他也偶尔会来,一次,他来了,玩了很久,快到午饭的时候,他说要回家吃饭。酷狼劝他留下来,还对我说,让我烧饭时也算他一个。但他坚持要回家去,从这一点看来,他应该比我们更爱惜自己。当然,这也是应该的,人家毕竟身价不同。
说实话,真正对他有感觉是他对我“表白”过之后。一天,顾客很多,我很忙。这时,电话铃响了,我接起电话,有一个声音传来:“喂,你是小郝吗?”我说是啊。他说:“小郝,我跟你讲,我挺喜欢你的……你不要挂哈……”
当时网吧里人很多,声音很嘈杂,我心里想,这是谁这么无聊啊,我头乱如麻,他却还有心思在这里开我的玩笑。话没听完,我就把电话挂断了。
我刚要回到吧台处,电话又响起。我接起来,他赶紧自报家门:“让你别挂、别挂,你还要挂,是我呀,听出来了吗?”
我突然心跳加速起来:“是他?怎么可能是他?他刚才说什么?他说喜欢我。是啊,他说喜欢我呢。”一会儿,他真的来了,也没有提刚才电话里的事,只是很直接问我,里面还有没有电脑。
我说过,在这里上班时,我特别清闲。但下班的时间里,我并没有将它浪费在睡觉上。常常,我还会步行去到前方不远处的图书馆里看书。
偶尔,还会买两本书回来。因为赚的钱实在是太少了,我不太舍得买书,当时,行礼箱里最喜欢的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三毛的《三毛全集》、还有《围城》等书还都是盗版的。
好在,图书馆里的书是免费看的,不需要花钱,只要有时间,哪怕你一天二十四小时在那里待着,也没有人会赶。但有一些书,实在太爱了,哪怕冒着饿肚子的危险,我还是会咬咬牙将它买下来。比如那本纪伯伦文集,我在心里掂量来掂量去,终究还是没忍住,将它带回了家。
那本书,我实在是太着迷了。每天下班躺在床上读,上班坐在吧台里读,爱不释卷。我有一个习惯,每买到一本新书,都会在扉页上写上我的名字与日期。这天,好像是酷狼的生日,思雨以及她的好闺蜜还有他们一起为酷狼庆祝了生日回来。
酷狼一进门,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自己电脑上去了。思雨和自己的闺蜜站在吧台外,问我网吧的情况,他是最后一个进来的。进来后,也很打自己电脑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不到,他又出来了。往日路过吧台,他最多也就看我一眼,这次,他竟然微笑着走了进来。
我本来还以为他要拿烟或者什么,没想到,他却拿起了我的书。而且,还煞有介事地翻了起来。
翻了几下,大概看了一下里面到底是什么内容后,他突然叫了起来:“郝庆芳,原来你叫郝庆芳啊,哈哈,现在,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
我的名字很普通啊,并无任何特殊,甚至,是有点恶俗的。他却很开心——这开心意味着什么?难道,他那次不是跟我在开玩笑,竟真的算是一种表白吗?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喜欢我什么?正如我当时见过的许多有钱人一样,他们身边的女人个个都可以算是倾国倾城呢。
论钱,他不比他们少,论样貌,他可以说比他们都帅,论年纪,他当时正是花一朵,论人品,他也几乎是无可挑剔啊,可是,他为什么偏偏喜欢我。我到底哪个地方让他另眼相看了呢?这些疑问,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解开。
客观地讲,我甚至都算不上美女呢。如果我动起来时,可以像麻雀一样喋喋不休地说,像傻子一刻不停地笑,而安静起来,可以坐在那里捧一本书坐上一整天,这也能算是一种优点的话,好吧。那他喜欢的便是这样一种性格吧?哦,那时我瘦,穿的衣服也都蛮漂亮,而且,皮肤也还不错。但这样的女孩,他身边一抓一大把吧?
而且,他这属于一种什么样的性格?如果从老开吃醋开始算起,到此时,他认识我已经两年多了吧?两年多的时间里,如果他不曾在别人面前提过什么,老开为什么会吃醋,他为什么从来没有吃过别人的醋,单单吃他的醋?
我猜。或许他很早便对我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并且曾在老开面前透露过?但他毕竟是个好男人,他也知道我并非是一个坏女孩,所以,他一直没敢造次,经过两年的酝酿,他终于不想再藏在心里了?——好吧,这次,就让我自以为是一回,就当我自作多情好了,管它是不是,我就当它是了。
是啊,从那天开始,他便不再藏着掖着了。有一次,我刚把一封写好的稿子通过e-mail发出去,一回头,吓了一跳,他不知何时已悄悄站在我身后。见我发现,他红着脸说:“我想看看你到底在做什么。”
“想看看你在做什么。”这句话,对我有致命的诱惑力。从小到大,我渴望别人的关注。但除非我做的事情是惊天动地的,很少有人会关注到我,仿佛我生来就不值得别人关注似的。但他关注我,他想知道我在做什么,想知道我在读什么,想知道我卑微的名字叫什么。对此,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还有一次,网吧里停电了,一下子,所有的顾客都走光了。只剩了我跟另外一个网管还有他的小女朋友在。突然来电不到五分钟,他打来电话:“小郝,是不是来电了?”我说是啊。他继续说:“网吧里就你一个人吧?”我故意逗他:“对啊。”他开心极了:“那你等着哈,我过来陪你,你等着哈。”
他果然很快就来了。只是身边还陪着两个人,看到我这里也还有两个人,他脸上的表情很尴尬。不过,为了使他更尴尬,我故意跟那个男网管聊的热火朝天。
其实,那个男网管聊的内容我一都不感兴趣,我只是想看他是如何的尴尬。我一边与人聊着天,一边看着他的脸,他脸上表情越尴尬,我便越开心,我甚至巴不得他跟我生气呢。他越生气,就表明他越在乎我。
有一个经常陪伴在他身边的人,他之前对我虽然也很客气的,但自从那以后,对我说话竟然也软言细语了。
有一次,他想要吃肉夹馍,本来已经快走到门口了,突然转回身来,站到吧台前面,温柔地问我:“小郝,我跟他要吃肉夹馍,你呢,要来一个吗?”我原本没打算吃,但听到他的名字后,突然就来了兴致,竟然还发起嗲来:“我要,我要吃。”——现在想想,咦,满身的鸡皮疙瘩,受不了。
记得当时,金缕衣还特意抬起头来看我一眼,他估计觉得很奇怪,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我发嗲呢。是的,我动心了,我对他真的动心了,尽管,我知道,我不该动心,但我还是忍不住动心了。
他对我的态度不知道酷狼与思雨是怎么认为的。
从此,他们在我跟前提他的次数便多了。我如果跟顾客吵了架,他们会双双问我:“当时,他在里面坐着呢,你怎么不叫他?”可是,叫他做什么呢?让他为我打架吗?不,我不会,吵架的我那么丑,让他看到会很尴尬。
思雨有一个从老家来的姐姐,不是亲姐姐,也没有血缘关系,但她们相处的比亲姐妹还亲,我们都叫她萍姐——说句不忍心说,也一直不愿意说的话:思雨相处的人,大多是人家包养的外室。包括萍姐,那时,有一个当老师的老头已为她在省城买好了一套房子,并买下了一个门店。
萍姐也不知何时听说了他,她总是有意无意跟我提起他。提他的家庭,提他的人品,也提他对我的态度。她是聪明人,她不会明说,但我知道,她觉得那是我的幸运。
那时候,我虽然早已对他动了心。但那时也仅仅是动了心——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怎样。听萍姐说过几回后,我竟然也开始往远处想。当然,我知道那是不应该的。我心里一直都知道。可是,理智与情感会不停地争斗。而且,有时候,情感会战胜理智。这就使得我越来越没有了主意,有时候,简直是心乱如麻,这特别的让人苦恼。
可这苦恼我能对谁说呢?思雨是不会给我出主意的,她很多朋友过着那样的生活,虽然衣食无忧,甚至可谓是锦衣玉食,但以她对我的了解,她不一定赞成我走那条路。萍姐肯定会赞成的,她在婚姻中受过一次重伤之后,她已经不再将婚姻看的太重要。
我那时喜欢跟清洁工王阿姨谈心事,但这种事,我不用说,就知道她会摇头。回家跟母亲说么?她会是怎样一个态度?我不知道。从小到大,她从来不关心我的心事。而且,她的一生里,只有赚钱,对于情感的事,她自己尚且一窍不通的,又如何给别人提建议?
之前跟卡车之间的事,其实她是知道的,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半句,她只是任由我们自由发展,仿佛无论怎样发展,她都会接受一样。如今,她又怎么会替我出谋划策呢?
但我真的是苦恼啊。尤其,到后来,思雨决定要将网吧关掉的时候,我的心更乱了。网吧一关,我又该何去何从呢?如果跟了他,之后,我的生计他肯定会管的吧?不管以后怎样,那时的他对我而言是温暖的,是可以依靠的呢。那么,我该向他伸出橄榄枝吗?我好迷茫啊。
有一次。我回到家。躺在姥姥的温暖的炕上,跟姥姥说起自己在省城的种种。突然,我就想听听她的意思,我小心翼翼地问:“姥姥,有个男人,他人很好,只是,只是……只是,他已经结了婚。”姥姥没有文化,一辈子也没有出过家门,但她是个聪明的人,不用多讲,她已经明白了我的困惑。
她听了,久久地沉默着。她或许知道,如果不是真动了心,如果不是真的感到了困惑,我不会问她。就如当年的卡车司机,我离开的是何等的干脆利落?虽然也曾挣扎,但我的心里始终知道什么是自己要的。但此时的我,经过几年漂泊后的我,迷惘了,糊涂了。
姥姥听后,没有马上回答——我感谢她认真的思考,我认为,那是对我的尊重,对我那份情的尊重,如果换了别人,或许会大惊小怪,甚至会乍乍乎乎吧?但姥姥没有,这是她的可贵之处。许久后,她才轻轻叹了一口气:“结过婚的男人,孩子,那你以后怎么办呢?”她的那一声叹息,让我想起了那个女厂长。
她爱上的便是结过婚的男人,那个男人也很不错,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他对她也不错,在城里为她盖了一座院子,一座属于他们的院子,他们的孩子也已经出生了,可是,每当过时过节,她永远是一个人。每当他家里有个什么活动,她永远是没有资格出现的,更别说参与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噤:“我要向她那样吗?那是我要的生活吗?”
不,不是。当然不是,从来不是。那个男人再优秀,再让我着迷,再让我心动,也不能让我委屈自己变成影子。我想要走在阳光下,哪怕,陪伴我的只有孤苦伶仃,只有无尽的寂寞与孤独。我也要走在阳光下,也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
可是,切断一段情,谈何容易?更何况,在这个城市里,我舍不下的还有姐妹一样的思雨,兄妹一样的酷狼。
如今,我的人已经与他们分开十几年了。但我的心一直牵挂着他们。他们好吗?他们过的怎么样?他胃一直不好,我离开的时候,听他说在做胃镜,如今,可曾养好了?听说思雨后来想为酷狼生一个孩子,但医院里查说是脑垂体有毛病,如果要生孩子需要把脑袋揭开。如今,她可做了妈妈,有了自己的孩子?
古代,有杜甫曾感叹:“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如今,这不是古代,交通特别发达,无论再高的山再深的水,都再也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但我们之间隔着的东西比山更高比水更深。那是我不想惊扰的浪漫往事。是我不想打扰的岁月静好。
或者,缘尽之时,死生不复相见是解脱真的是一种自由,是一种恩典,是最好的救赎。所以,还是,彼此,一别两宽,各自欢喜吧!
何况,我也是经历了一番苦苦挣扎才放开了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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