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着妻子的死,只是几个月的无味窝窝头让他很难抵抗那绿油油的小葱,早晚两顿,只需几根,他就可以吃上人间最好的美味。
他也知道自己不对,他也时时的心虚。但文人的傲骨早已败给生活。一天傍晚,陈廉平挑着担子回了家。照顾完儿子,走出家门,见远近无人,就又往那种着小葱的地方走去。
嗯,今天卖的货多,可以多吃个窝窝头,他边走边想,夕阳的余晖燃烧了半边天,撒下的余晖温暖而又破碎。
四野寂寂,他突然有点想哭,思绪就像混着清尘的飞絮,有些杂乱而飘忽。掏出两个硬的咯人的窝窝头,拔了一把小葱,他就坐在田垄上吃开了。
一抬头,吓了一跳,那个胡女带着她的儿子就站在自己不远处,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被逮个正着,这还是他的伤疤,他有一瞬间的惊惶,但转瞬他就放心了。
这胡女他是知道的,自己走街串巷没少听到有关她的闲言碎语,他也在那条街上见过她好几次,高鼻深目,细腰丰胸。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莹白的胳膊,在那吆喝着卖酒,不知是不是舆论的功效,总是感觉一股风尘气息。
陈廉平以为她们只是经过,且人总是可以在不如自己的人面前理直气壮,陈廉平看着这对母子瞅着自己,就摇了摇手里的小葱道:“也不知是谁家的,就着窝窝头吃真不错。”
王母听着,沉默了一会儿,道:“好吃嗯,也是,也是。”
牵着小小少年的手走了,陈廉平抬头看了她们一会儿,那小小少年回头冲他诡异的笑了笑,抽出被母亲牵着的手,固执的搀扶着母亲步伐稳健的融进了夕阳中的最后一抹红。
陈廉平当时并没在意王义的回眸一笑,以后的岁月也没想起这一笑,也许只有王义记得,他知道母亲的善良终将让这个男人欠自己一个情。
就在几垄葱被采的七七八八,陈廉平再也不好意思继续偷人家的葱了。然而,某天傍晚,当陈廉平担着担子路经此地时,发现在原来的小葱旁又多了几垄新插得小葱苗,整整齐齐的沐浴在晚风中。陈廉平的伙食又可以改善了。
日子如流水,从春到秋,因为有小葱的陪伴,陈廉平并没有感觉多少日子和伙食的难熬。一日午后,天空阴沉沉的很厉害,呼啸的秋风圈着枯叶蝶般的落叶和碎草漫天飞舞,看此情景,陈廉平赶紧收拾了货,挑着担子匆匆往家赶。
走到半路的时候,淅淅沥沥的秋雨就下了下来。
风大雨疏,打在脸上冷冷的疼。陈廉平心疼的将褂子脱下来裹在儿子身上,脚步如飞,猛抬头,那片葱地已在望,而家就远远的静静的伫立在风雨的尽头。
雨依旧没下大,陈廉平擦了擦满脸的水,放下了心。
稍微放缓了脚步,依旧步履匆匆。经过那种葱的田垄,瞥见有人在田垄里收所剩不多的大葱。
他很想上前谢谢人家,却终究没敢停留,停顿了一下,心虚的加快了脚步。走出了一段路,他还是悄悄的回头,就看见那个高鼻深目,细腰丰胸的女人。
这次被雨水打湿的袖子没有卷起来,贴着胳膊,沾染了一片片的湿泥。他再也移不开脚步,看着她抱着一捆捆葱放到地头,衣服的前襟瞬间也沾了一层土。
她用稻草麻出来的绳粗粗的将葱扎成了一捆;她站起身甩了甩满手的泥;她摇了摇头,在路边的枯草上搓了搓手上甩不掉的泥;她用手背撩了撩紧紧贴在额前的湿发……
雨大了,她步履匆匆的抱着葱,窜进了风雨中。陈廉平眼睛有些睁不开,他亦匆匆的赶回了家。
打开房门的那一刻,他回了头,那个美丽而风骚的胡女已快变成了一个点,最终连那飞扬的裙摆也融进这晚秋的风雨中。
可他却怎么也忘不了她那紧紧粘着额头的湿湿的碎发和那被大风吹开的裙摆。那么卑微而无助的异族寡妇,却默默的让自己吃了三季的葱,风大雨大,四野无人,他还是哭出了声。将儿子放在了床上,他蹲在家门前遥望着那片葱地很久,不知所措……
后来的后来,俏寡妇并不风流,落第的举子也没停止追梦的脚步,那串被男子偷偷送去的红豆,也被女子悄悄的退了回来,静静的在角落里腐朽了。
陈廉平及了第,又续娶了妻子,后一年投笔从戎去了军中,从小官厉做起。
陈记从一岁就和王家挂上了关系,总角的年华都是追在王义的屁股后面渡过的,他的知识他的榜样都是来自王义,他最喜欢的就是王母煮的南瓜汤。
及至后来王义进了京,陈廉平也升了实质的官,举家搬迁到了京城。即使在王义和陈氏闹得几近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也没打算为了什么家族大义去和王义作对头,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卷好铺盖,游学去了。
王义是真喜欢这个小弟,派了人暗中保护,陈廉平也不会放任独子在这大厦将倾的世道独行,所以陈记是安全的。
这一去不要紧,却被大好河山迷了眼,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根本停不下来自己的脚步。
时间长了难免发现暗中保护自己的人,他也不在意,人一安全就大胆,知道有人保护,反而愈加轻松,心境也越见开朗,时而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记下来,让人快马加鞭的送给王义分享。
这次更甚,看萧以轩的气度和伤情必不是凡品,这厮索性还附带了画像一张让人传送给我,这一看,可不就是老熟人么。
陈廉平原就是萧以轩手下升上来的,二人不仅有同袍之谊,还有过命的交情提携的恩情,与萧家比,王母的那几垄葱确实不算什么,陈廉平从最初就是萧家一脉的。
可是即使再大的事,和儿子比,孰轻孰重也不是件易权衡的事,况且陈记这次实在是太坑爹了,他爹连权衡的权利都没有,舍了儿子都挽不回和萧家的隔阂。
王义接着道:“其实主要是他知道即使我败了,也不会败得太难看,所以才彻底转了向。”
“世人多爱晨曦,我却独爱夕阳。”
王义注视着跳动的火苗,“这世上的善始善终唯有它做得最好,朝霞灼灼,晚霞迤逦。幼时读史书,人这一辈子最难的就是‘善终’二字,不管怎么惊才绝艳,或晚年凄凉,或死后骂名,祸及子孙。所以,这才是我的依仗。”
施娣摇头笑,心里却想着王义的话,颇多赞叹,王义将煮好的肉递给施娣,自己也下了手。吃饱喝足。
施娣将堵在洞口的狐裘拧干了水,递给王义架在火上烤,衣服已经干的七八分,施娣还是让王义接着烤,自己把洞里的毡子毯子统统卷成一团,打包放在墙角。
其实他们都知道,一夜一天已经足够很多事发生了,若几方都没找来,多半是出了事,安全起见,还是往大山深处走吧。
傍晚的时候,雪花纷飞,大风似乎将天地给早早刮暗了,而雪花却又给天地燃着最后一丝亮,施娣咕哝着“这矛盾的大自然”。
将大氅、毯子,还有剩下的柴火,裹在破毡子里,用发带系好,甩到肩上,又将烧水的陶罐拎在手里,又认真检查了一遍,看还有什么御寒的可以拿走,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雪海冰天的大山,若没点准备,恐怕被冻死比被抓住更快。
看了几遍,终于无可留恋,示意王义出发。王义一瘸一拐的将火堆用雪浇灭,又一瘸一拐的跟着施娣爬出了洞,洞外的大风割得眼睛疼,施娣的发带绑了行李,满头狂发乱舞,直往嘴里钻,施娣吐了几次又吹了进来,索性放弃。
王义过来想帮拿些东西,施娣道:“你这两腿不统一,如何挑东西?反正这点重量与我也是聊胜于无。”
说着将垂棘从热烘烘的怀里掏了出来,递给王义道:“王廉安,我可告诉你,这可是我的,它在你在,它不在你生也得生个一模一样的赔我。”
王义不要,施娣又道:“行李都在我这,万一走散了,关键时刻也许可以保你一命。”说着,就失去了耐心,把垂棘往王义身上一扔。妈的,大风大雪里说话真累,扯着嗓子跟骂仗似的,还什么都往嘴里灌。
王义只好将垂棘揣在怀里,辨了下方向,一瘸一拐的在前面走。走了二十步,停了下来,将施娣护在了身后。施娣抬起了头,往远处看,漫天风雪里,有数十人的身影逐渐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