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别梦 第32课到第33课
作者:景山少爷的小说      更新:2017-11-12

    【##第32课总是主的人/谭中岳##】在基督徒的家庭里,常常都会看见宣告身分、发人深省的牌匾。譬如说“基督是我家之主”的口号指出我们这家庭是属于神的,“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的经文提醒我们全家都要侍奉神。翻译过来的警句也很有意思:“耶稣是吃饭时看不见的客人,谈话时隐藏的聆听者。”能激发我们随时随地为主而活。有些信徒家庭把牌匾兼作装饰品,木头造的,金属造的,纸、玻璃、塑胶、陶瓷的都有。在门口、客厅、卧房、厨房、洗手间都放了。原意很好,但看得久了,习以为常视若无睹,便在牌匾前面作出相反的行为。谢饭以后就埋怨食物不好,或专门在请人吃饭的时候骂他们,发脾气,破坏大家的胃口,消化不良,身心受损。有时候说是非,美其名为关怀人,实际是扩张了舌头这个罪恶的世界。牌匾多并没有增加福气,反而做成更大的矛盾。主耶稣真的是我家之主吗?《罗马书》第十四章七至九节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明白并实践“总是主的人”的真理,就能确实地为主而活,彰显神在我们生命与生活中的主权。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总是主的人的内容就是或活或死。无论生死我们都是主的人,我们是属于他的,我们是属于他的。一、重生的确认《约翰辅音》第一章十二至十三节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我们活着,是以蒙了重生有属灵生命的肉身活着;我们因为从神而生,是属神的儿女,我们是以这种身分为主而活。如果没有确认重生,起伏不定的,我们会有一种怀疑,我是不是已经得救呢?我是不是神的的儿女呢?我们肉身藉着父母出生,尼哥底母也了解,不能够再进入母亲的腹中再重生。重生也一样,有了属灵的生命就是有。难道我们的神会这么糊涂,一下子生,一下子不生。肉身的诞生是确实的,属灵的诞生也是确实的,没有这种确实的话,就像没有本钱便去做生意。我说为主而活,我用什么为主而活?当然是用我这种有属灵生命的人。我已经接待、接受了耶稣,我就是相信他的人,他已经赐我权柄作他的儿女。《加拉太书》第三章二十六节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一定是的。《约翰福音》第三章一节也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我们真是神的儿女,不会一天有生命,另外一天又没有生命。我们都有生命,只不过我们有时没有让这个生命充分表达出来。我们没有属神的生命,但是我们不一定会全面地活出我们的生命。再有,《约翰福音》第十章二十八节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何等宝贵的应许,是主耶稣基督亲口说的。他赐给我们永生,我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他的手里把我们夺去。人的儿女有肉身的血统不会改变。同样,无论我们的光景怎么样,就算我今天真的觉得离开神很远,不像一个属于神的人,我活得并不是那么开心,我行事为人没有与我所蒙的恩相称。不要紧,我仍然有神已经赐给我的生命,没有人能够从他的手里夺去。有这种肯定,有这种确认,我才可以亲近神、体会主恩、再享喜乐、为主而活。广义来说,为主而活是到永恒的。狭义来说,我们是在今生以目前的身灵型态为主而活,短暂却充实,意义远达永恒。二、死亡的宝贵究竟我们怎么样为主而死呢?《诗篇》第一一六篇十五节指出:“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基督徒是属神的人,在他的眼中,我们的死是极为宝贵的。我们的生非偶然,我们的死也非随意;神并不会随随便便让我们诞生,当然我们的死也不是无故偶然发生的事情。信徒的死是有他的计划,是有特别的意义,是特定的时间、地点、途径的。我们不太喜欢谈死,也不太喜欢去想死这种必须经过的人生阶段,所以我们谈为主而活就很开心,但论为主而死就尽量避免。其实死跟生一样,有神所安排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意义。你看我们周围的人,包括基督徒在内,早晚都要死。透过疾病、老化、身体衰残;有慢性、有突发;有意外、有战争、有自然灾祸、有暴力,都会发生。许多时候,当我们看见死亡,并不是按照我们想象所应该发生的情形发生,我们就很迷惑,基督徒怎么会这样死呢?会在这种时间死呢?以这种方法死呢?许多事情我们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们一定知道:全能的神是有计划的。当信徒完成他生存的使命,就接他回去。无论怎样,当耶稣再来的时候,在主里面死的人是有福的。如果我们一生两死,我们就没有福,因为我们还没有接受主耶稣基督,只有肉身的生,没有属灵的生,我们要面对肉身的死亡,还要面对永恒的死亡,离开神。基督徒却是两生一死,我们不但有肉身的生,我们还有灵生,结果我们只有一次肉身的死亡,便与主同在活到永远。三、胜过死亡我们讨厌死,一提到死,很少人会说欢迎啊,死亡快来,这是很自然的。不能说我们谈死越多,就不会怕死,还是会怕,因为死亡是我们的敌人。所以主耶稣基督要胜过死亡;我们要紧紧跟随着他,在他里面胜过死亡。我们知道基督徒的死是睡了,是过渡期,是我们经过肉身的死亡以后,就能够进入另外一个人生的阶段。我们有怕死的心是自然的,但是我们必须重温主耶稣基督怎么样胜过死亡。保罗说:“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林前十五55)我们也向死亡说,虽然你是我的敌人,但是你不能够伤害我,我已经在主耶稣基督里面。《希伯来书》第二章十四至十五节指出:“儿女即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无论是魔鬼,是死亡,耶稣基督已经胜过了他们,他已经释放了我们。信了耶稣还有一点怕死,是因为还未切实掌握到主耶稣基督已经胜过死亡,而死亡就是进入永恒的门路。基督徒一方面要为主而活,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能够为主而死。有句话说:能够为其而死乃值得为他而活。能够牺牲、能够死,才能说我已经准备好了。当主耶稣基督值得我们为他而死,那么就更值得为他而活了。活不是底线,死乃是底线;如果死也不怕的话,死也能够甘心乐意的话,那么活就变成很自然。世界上有许多人为假神谬理而活,也准备为那些而死。我们跟这些人比较起来甚感愧疚,因为我们有些时候忘记了我们已经不再是一生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四、力保晚节我们随便随意散漫为主而活,好象还有很多时间,不必太过认真。但是,如果常常想到不知何时何刻为主而死,就会珍惜每一分钟为主而活。晚节并非老年才要注意,乃是任何年龄的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和言行。晚节不保就像念书差一个学分不能毕业,赛跑差一公尺不达终线,末途而废,功亏一篑。一生美好的为主而活,最后却没有为主而死。保罗宣告:“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面对死亡,他充分地显明在主耶稣里的成就感。我们要效法保罗至死忠心,并爱慕耶稣显现,与他一样蒙神赐与公义的冠冕。死亡的经历是新鲜而陌生、好奇又难解的。我们要离开亲爱的家人和朋友,不再与教会的肢体团契敬拜事奉,死后的境界略有所闻却从未踏足,濒死的阶段也许有痛苦。凡此种种,难免有点迷惘、紧张和踌躇。既愿乐返天家,又想在今生多一天为主而活、感谢他、事奉他。《腓立比书》第一章二十至二十一节说:“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生至为要紧,死好得无比。归根究底,就是力保晚节,勇奔终点。基督徒不求死,却愿死,不怕死,却敬死。荣神益人的死亡,可以成为一生最有力的见证。在情在理总是主的人总是主的人之原因就是在情在理。按情绪来看,或按道理来说,我们都是主的人,属于他的,归属他的。“或活或死”是什么,“在情在理”是为什么,也是为主或为主死的动力。一、主爱激励《哥林多后书》第五章十四至十五节很鲜明地描述主爱的动力:“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为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爱的激励就是情的力量。《加拉太书》第二章二十节宣告:“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基督舍己的爱就是信徒活出基督的后盾。二、蟑螂比喻能够推动信徒不为己活的爱,究竟伟大到什么程度?《腓力比书》第二章六至八节勾划得至为感人:“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举一个比喻。蟑螂是家居害虫,是人类千方百计要灭杀的对象。除非是博士生要研究蟑螂的活力以完成论文,很少人会喜欢蟑螂的外貌。生得很可怕,死得也丑陋,特别肠穿肚破六肢不全的样子。但是,如果蟑螂是人创造的,是惟一有人性的昆虫。他们行作诸恶,自甘堕落,否认人、藐视人。没有人的存在:人只是软弱的蟑螂制造出来的依赖对象;人不过是把完美的蟑螂性投射在天空的敬拜目标。人爱蟑螂,要拯救他们,于是虚己诞降为虫,以仆自处,屈己致死,且以蟑螂最残酷的死刑执行。人不但成为蟑螂,更要受苦代罪成为死蟑螂。简直不可思议!是的,就算把我们的想象力推到极限,也很难接受这种屈辱。然而这只可以稍微比喻神无比的纯爱!“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人与蟑螂的距离,远远不及神与人的距离。耶稣没有犯罪,是我们犯罪,要面临死亡,但创造宇宙的主宰竟然代替我们成为罪,以死改变我们的现实:“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基督的爱何等长阔高深,过于人所能测度,我们怎能不被感动而为他而活呢?三、理所当然保罗劝信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为主而活为主而死,是每一个基督徒与重生俱来的本能和任务。若非如此,就不合理。再者,基督的救赎已经实现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我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参林前六19、20)。我们从前是罪恶、死亡和魔鬼的奴隶,现在应该是良善、生命和神的奴仆。我们属于主是基督救赎无可改变的结果!当我们偶尔在“情”方面冷淡了,我们要以“理”的认知强化自己。正如保罗给哥林多信徒的公开信中坦诚地表白:“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九16、17)保罗有甘心也有不甘心的时候。若不甘心,他就要以理服己。我们要用神的思想充满我们的思想,以属灵的事实和认知来稳定情绪。当我们陷入低潮,更要昼夜思想神的话,重复确认我们的身分、地位、角色和使命,并紧紧把握神的命令和应许。“总是主的人”的动力,既有“情”深刻的感动,亦有“理”扎心的说服。出世入世总是主的人总是主的人表达就是出世入世。我们的言行既能显示属天不属地的特性,也能表明亲近世人关怀社会的影响。“或活或死”是什么,“在情在理”是为什么,“出世入世”是怎样。知道内容,更要洞悉原因;获取动力,更要全面表达。这样,“总是主的人”才算是知行合一。一、出世入世的关联耶稣为信徒的祈祷,清楚指出基督徒的生活出世而入世:“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胜;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十七15-18)出世是“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入世是“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这样,我们愈来愈知道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如何为他而活。今天的我应该比昨天的我更新鲜地表达神在我身上的旨意,更透彻地完成他在我人生的计划。出世是“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入世是“……惟独遵循神旨意……”(约壹二15-17)出世是“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入世是“是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二、作盐作光的功能光盐作用是基督徒出世而入世的活泼写照。耶稣在登山宝训开宗明义地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你们是世上的光……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他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盐和光的生活功能,像催化剂一样,本身维持不变,却促进其他成分的化学作用。我们是盐,既可防腐,又能调味。不为恶所胜,反以善胜恶。言语带着和气,存智慧与非信徒交往,知道如何回答各人。又使人和睦相处,激发别人的潜质恩赐,提升人性和人际的味道。我们是光,既可培育,也能引导。太阳发光,透过光合作用直接制造营养给植物,间接提供粮食给其他的生物。“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一5)耶稣宣告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信徒蒙真光光照,得着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活在世上,出污泥而不染,以生命影响生命。太阳、月亮、星宿早已成为旅行者导航,现代的灯塔和交通灯也有类似的功能。我们在主里是光明的,所结的果子,就是良善、公义、诚实(参弗五8、9)。我们的出现,应该引导别人走进光明、认识基督、得着救恩。我们给食物的名称为盐焗鸡、咸水鸭、咸蛋、咸鱼,并非鸡焗盐或说盐接触某种食物便“很鸭、很蛋、很鱼”了。我们是“出世的盐”却是“入世的食物”。灯一开我们会说这房间很光亮,但不会说“光变得很房间”。谁是主动,谁影响谁是显而易见得。出世带来主动,入世就发出影响了。问题研讨一、回想一个使你迷茫的信徒之死,找出你的困惑何在。又回忆一个为主而死的信徒,重温他发出的见证。二、访问数位基督徒,和他们深入谈论个人“死亡的联想”。有喜怒哀惧吗?如何处理呢?三、用一种你最讨厌或害怕的生物,代入“蟑螂的比喻”。细致地描述该生物可恶可怕之处,并详尽地思想你救赎它们的过程和心境。四、找出五处显示“出世而入世”的经文,默想并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五、在非信徒中及早并适当地表明你的基督徒的身分,有什么益处?尽量拖延或隐藏身分有什么害处?【##第33课明白神的旨意/黄子嘉##】神的旨意虽然高过人的意念,但与世人生活有关的部分,他却很乐意让人知道,并深盼他们积极的遵行;至少基督徒,神确实有如此的要求与期盼。故此,所以认真的基督徒都当努力寻求并实行神的旨意,以使自己蒙福并让神喜悦。由圣经来看,想要明白神的旨意,至少有以下六大途径:一、圣经中明显的指示;二、圣灵在人心中之感动(或催促或禁止);三、理性分析与感情喜好之抉择;四、属灵圣徒之意见;五、环境发展之印证;六、神的特别指示。兹分述细节如下。圣经中明显的指示有许多伦理道德性的问题,圣经中早有明文之规定,例如:“不可偷窃”、“不可jianyin”、“不可贪心”等,清楚地说明了神的旨意,故不必再浪费时间去研究“婚外情是否合乎神的旨意?”也毋须去讨论“抢劫银行是否出于神的带领?”因为像这类明显的道德原则,只要多读圣经并切实遵行即可。但毕竟有些不是黑白绝对分明的问题,譬如:可否抽烟或喝酒等。事实上,圣经并未提到抽烟之事;至于为了治病而饮用少量的酒是否可行的(参提前五23),只是切切不可醉酒(参弗五18)。不过圣经仍然提供了相当多的原则,让人明白在这些事上如何行才是合于神旨意的。保罗在写《哥林多前书》时提出了三个行事为人的原则: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总不受其辖制。”(六12)所以,凡对自己没有益处的事必不会合于神的旨意,也不应该去作。好比抽烟。其实医学已经证实了抽烟与导致肺癌有密切关联,甚至连“二手烟”也害人非浅。既然抽烟对自己和别人皆有害而无益,那就显明神的旨意是不要人抽烟。至于酒醉误事的例子,那就更多了。酒后滋事、打架、乱性、车祸等,全是被酒精辖制而产生的恶果,这些必然也决非神的旨意。二、“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要求别人的益处。”(十23、24)这也是说,凡对别人没有益处的事是不合于神旨意的,也不应该去作。例如:插队抢先、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声喧哗,或者开车飞快、乱闯红灯、路肩超车、不按交通规则等。凡让人感到不安或威胁等任性妄为的行径,必都不合于神的旨意。三、“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十31)这应该是最高的原则,故越多研读圣经则越多明白神的旨意。不过,凡都由圣经中明白神旨意的人,必须先存着乐意顺服神旨意的心。因为神惟独显明其旨意给顺从的人,否则神何以指示他的旨意呢?事实上,任何无心顺服的人,即便读了圣经的指示,也仍然不能真明白神的旨意。例如,祭司长、文士、希律王及博士都由《弥迦书》得知“基督当生在伯利恒”,但只有博士真心顺服神且专心去朝拜,才确实明白神的旨意,也才真的蒙主引领见到了主耶稣;其他人仍然是不明白神旨意的。故明白神旨意的秘诀就是研读圣经并顺服圣经。圣灵在心中之感动(催促与禁止)这是主耶稣亲自的应许:“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十四26)“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使徒保罗也清楚地说:“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八14)“愿……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感谢神,圣灵先重生了我们,又住在我们里面,并且不断地指教、引导、感动我们行在神的旨意中。因为惟有圣灵知道神的事(参林前二11),也惟有圣灵会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参罗八27)。但圣灵感动的正常途径,通常会藉人内心产生“是否平安的意念”作为准则。当主耶稣说完圣灵的指教之后,接着就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约十四26、27)保罗也强调要让基督的平安在心里作主(参西三15)。故当人营私舞弊、欺骗诡诈或图谋不轨时,内心必定感觉不安。又当我们爱神、爱人、为主舍己、秉公行义和发挥良善美德时,心里必拥有平安。圣灵感动所带来的平安与否,乃是神旨意敏锐的试金石。这平安是“基督的平安”,是真理的准则,也是明白神旨意的途径。然而,这样的平安又与另外两因素有着密切的关联。一是基督的真道,另一是信徒的良心。在《约翰福音》第十四章二十六节,主耶稣提到圣灵指教的同时就说:“圣灵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而类似情况又再出现于《约翰福音》第十六章十三节中。由于圣灵的指教与默示,新约接着旧约而产生。此外,当保罗论到“基督的平安”在心中作主时,紧接着就强调要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参西三15、16)。故圣灵的感动,是要把主话语的精义光照在信徒的良心里。凡用心读经和熟记圣道的信徒,就越发对圣灵的感动有灵敏和强烈的体察。凡合乎神旨意之事,内心就会有基督的平安在其中作住;凡违背神旨意的,内心就会产生忐忑不安的感觉。举凡引起内心不安以至存怀疑之心而作的事,也就是不出于信心的事。保罗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若出于这样的情况,那必定是违反了神的旨意。圣灵的感动与信徒的良心关系至为密切。一般世人的良心因与神隔绝而渐渐昏昧、麻木,以至功能不彰甚至到丧尽的地步(参弗17-19)。但信徒因主耶稣宝血之洁净而得无愧的良心(参彼前三21;来十22),并且又因圣灵的重生,就由灵性死亡中复活过来(参弗二1、5),恢复了良心的正常功能,以至行事为人都应该凭着良心(参徒二十三)。保罗是生活在良心常被圣灵感动之下(参罗九1;林后一12),且保持对神、对人常存无愧良心的基督徒(参徒二十四16)。然而,一个人的良心是否敏锐,必然与其敬虔爱神的心成正比。凡尽心、尽性、尽意爱主的人,必不消灭圣灵的感动(参帖前五19),也不会让圣灵担忧(参弗四30)。故当圣灵一有感动,基督徒的良心立即发挥功能而产生平安或不安之反应,以至能够心意更新而变化,并察验出何为神良善、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至于关连到两人以上之事情,圣灵的感动会产生“众人皆以为美”的结果(参罗十二17),若众人意见纷扰或争吵不休,就需要等候神藉其他方式显明其旨意了。特别是男女婚姻大事,必须圣灵给双方相同的感动;决非一方坚持受到圣灵的感动,而另一方则表现惊恐或无动于衷。若真如此,反而证明那并不是出于圣灵的感动。理性分析与情感喜好之抉择保罗语重心长地嘱咐提摩太:“我所说的话,你要思想。”(提后二7)又交代腓立比的信徒:“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腓四8)思想与思念皆是人类理性分析与情感喜好的作为。神创造并赋予人运用思想、情感、意志的功能,虽因堕落而受到亏损,却仍然具有适当之作用。即使是未信主的人,亦能思量分析出什么是合情合理或背情逆理的事情。神是理性的神,除了极少数如亚伯拉罕献以撒的特例,是神为要对亚伯拉罕作特别的考验外,绝大部分之作为皆是合情合理的。当你我寻求神的旨意时,应可使用神所赐给我们的思想来作分析或安喜好加以选择,先考量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草案,同时斟酌其他寻求神旨意的方法。若圣经明显的指示或圣灵清楚的感动与此草案相违,就必须放弃此一抉择;但若没有冲突,则很可能符合了神的旨意。比方说,你应当选择购买多大的房子?什么价格?哪个地区?怎样的外观?使用哪些装潢等。你当然要用思想来分析自己的经济能力、上班的距离、子女的学区、邻居的情况、教会的远近、安全的问题,并且选择自己喜爱的样式与格局等。又好比其他类似的事情,诸如:选择学校、主修科系、就任职位或选择居所等。神要信徒使用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作合情合理的研判与抉择,而这种理性的分析与感情的喜好,除非有违圣经的教训或圣灵在个人及多人心中的感动,否则应是合于神旨意的。当使徒彼得由监牢被天使营救出来后,他需要明白神的旨意和叫他往何处去。神并未用异象指示他,也未差天使牵着他走,更未用其他奇特之方式引领他。圣经说彼得“想了一想”,就往正在举行祷告会的马利亚家去。这“想了一想”就是神要信徒运用理性思考而行事的例子。彼得一思想就知道应该去马利亚的家,因为教会常在她家共同祷告,况且弟兄姊妹必定关心他、支持他,并不住为他的安危祷告。倘若神的旨意已十分清楚,则切勿滥用自己的理性与喜好作“看似合理”的抗拒,因为那正是夏娃所犯的严重错误。当夏娃见那果子好作食物,是可喜爱的,又能使人有智慧,于是就违背神旨而摘下吃了(参创三6)。但从另一面看,却也正是亚伯拉罕顺服的美好榜样。亚伯拉罕虽不明白何以神要他把爱子以撒献为燔祭,但他却甘愿遵行神的旨意(参创二十二1-18)。由此可见,思想的合理分析与感情的喜好抉择固然是寻求神旨意的一个途径,但决不可与神以显明的旨意(如:圣经的真理以及圣灵的感动)有所冲突。属灵圣徒之意见征询属灵同伴和成熟圣徒之意见,也是寻求神旨意的一个途径。由于人生路程中之境遇繁杂多端,变化难测,或有主内同道已蒙恩安渡了某些难关,故可以提供合神心意之参考见解。例如:选择进入怎样的学府、进修何种的专业、从事何种的工作、寻求怎样的对象等;又如:子女悖逆不听管教、滥交朋友、积染恶习;或遭遇恶劣上司、工作不顺、压力过重、辞职求去;或面对婚姻关系紧张、夫妻不合、姻亲不睦;或发生更换职业、选择他地、移民别国、购房置产等。诸如此类之疑难杂症,基督徒除寻求圣经的原则,遵照圣灵的引领,依据理性的分析之外,参考属灵圣徒的意见仍然是应该的。圣经中较明显的例子,是保罗带领提摩太同去传道一事。保罗有此感动,提摩太有此心志,但很重要的因素是“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们(原文),都称赞他。”(徒十六2)保罗有此意念应该是圣灵的感动,而提摩太有此心志亦因自幼蒙受圣灵的启发(参提后一5),但提摩太应否在那时即开始专心传道,还必须有其他重要的印证,那就是得到“弟兄们”之赞同与称许。所以保罗后来在《罗马书》第十二章十七节中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原文另译)在此顺便提说关于明白神旨意蒙召专心传道一事,除了圣经呼召的激励、圣灵心中的催促、理性分析的可行、抢救灵魂的负担、爱主爱人的热切和属灵恩赐的增长等原因外,另一极重要的因素是教会同工的印证。若不能得到“弟兄们”的称赞与支持,恐怕还不能说是清楚了神的旨意。或除非像《使徒行传》第九章二十六至三十节所记载保罗开始传道的特例,虽“弟兄们”都怕他,但保罗却清楚此乃出于神的呼召。反过来说,若自己已经十分清楚神的旨意(当然必须是真实清楚),即或众同工都反对,仍应当义无反顾地去遵行。例如,约在公元五十七年初,当保罗乘船回耶路撒冷时,圣灵已清楚告知必有捆锁与患难等着他(参徒二十23),而保罗也抱持不以性命为念的决心直奔前路。等保罗到了该撒利亚时,圣灵照实地感动先知亚迦布预言,说犹太人在耶路撒冷要捆绑他;当时众圣徒出于爱心善意力劝保罗不要前去,但却被保罗严词拒绝了(参徒二十一1-14)。事实证明,保罗不听劝言反而成就了神的旨意。不过要注意,此乃特例,是圣灵先清楚指示了保罗有关于神的旨意。否则属灵同工的意见仍然是寻求神旨意的重要参考。环境发展之印证神是掌管万事万物的主宰,他的旨意也必在万事中显明出来。有些事情圣经的教训不很显明,也许圣灵的感动不甚清楚,理性的分析亦或有偏差,也有可能圣徒的意见不够明确,以至基督徒行事会与神的旨意相违背。面临这种情况,神也可能利用环境的拦阻来显明他的引导。例如,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的行程中,曾经多次多方地想去罗马造就教会并广传福音,但却一再地遭遇环境上的拦阻而无法成行(参罗一13,十五22)。由他写《罗马书》到他真正抵达罗马,已经至少是两年之后的事了。为何会如此呢?现在我们能明白这是神美好的旨意。神藉着环境之阻隔催促保罗写下宝贵的《罗马书》,成为圣经中璀璨的钻石,为历世历代的圣徒奠定了真理的根基。若保罗去成了罗马,这封书信岂非就不必写了吗?环境的拦阻有时的确显明了神的旨意。又如,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原先要去亚西亚讲道,不料圣灵禁止他们。接着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但耶稣的灵竟又不许。于是他们下到特罗亚城,以后才来到马其顿,而打开了欧洲传福音的门。那么如何解释圣灵的禁止与不许呢?是圣灵在保罗心中产生平安与否的感动吗?或是在环境上的不允许呢?这后者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可能是两者同时有,也可能是由于后者而产生出了前者。故神正在掌管万事,对于敬虔爱主的人,他会在环境的顺逆上显明他的旨意。神的特别指示有时候神用特别的方法向人说明他的旨意,这是最清楚的指示,但却是甚少的情况。例如:为了使福音传入非洲,神打发天使向腓力说话,并差遣他去旷野向埃提阿伯太监讲福音(参徒八26-40);为了拣选特殊的福音使者,在大马士革路上,主亲自向保罗显现并差他去传道(参徒九1-9);为了把福音传给外邦人,主在约伯城三次用异象与说明显示给彼得,并打发他去向哥尼流传福音(参徒十9-23);为了让福音传入欧洲,主在特罗亚用“马其顿的异象”感召保罗去欧洲大陆布道……这些都是重大的事件。神在特别的情况,对特别的人,用特别的方法,做了特别清楚的指示。这是神行事的主权,并不是我们可以任意妄求得着的。在旧约中,神也常向敬畏他的人显现并指示他的旨意,如:挪亚、亚伯拉罕、雅各、约瑟、摩西、以利亚、以赛亚、以西结、但以理等。但在现今的情况,圣经业已成书,圣灵不仅常住信徒心中,且圣徒的心思意念也常被圣灵和圣道所更新;神是否有必要经常使用特别的方法向人说话来显明其旨意呢?这是值得信徒深思并谨慎处理的问题。环观今日教会之内,有些信徒自认常见异象,又不时听见主的声音,或热衷说“预言”去预测某些事情等。结果竟让人发现那些“异象”莫名其妙,主的声音竟与圣经中主的教训不符,预测事情又屡不成就。种种混乱的情形反而让人弄不清什么是神的旨意。基督徒不宜反对神用特殊的方法来显明他的旨意,但也切切不得篡夺神的主权与地位或恣意滥用神的名来说自己的话,否则那是非常危险的。在特别的情况下,神偶尔会用特殊的方法,将其旨意指使给特别拣选的人来成就特别的事工。只是这种特例决非通例。比如旧约中士师基甸的“羊毛测试法”(参士六36-40)就是特例中的特例,基督徒不宜任意仿效。神乐意将他的旨意向基督徒显明。故此他赐下圣经;又差遣圣灵内住人心并常常感动、引导;又使人有运用理性与喜好之功能,来作适当之分析与抉择;更有属灵的同伴能彼此分享或规劝;在人不慎走偏之时,神又兴起环境来予以校正;甚至在必要时赐下特别的指示来带领信徒的前途。神一切的恩典作为全为使基督徒明白并遵行他的旨意。但愿基督徒都能切慕寻求并喜爱遵行神的旨意,真像主祷文中的祈求:“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们!问题讨论一、请找出圣经中一节或一段经文,说明该处是合神旨意生活之原则。二、如何分辨什么是圣灵的感动?三、试举出运用理性与喜好来寻求神旨意之一个生活实例。四、如何在选择婚姻对象的事上,寻求神的旨意?五、你若有心要作全职宣教士,应当如何寻求神的旨意?阅读建议一、史德顿著:《明白神的旨意》,宾州:基督使徒协会,一九九一年。二、贝约瑟等著,詹正义译:《神的引导》,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七七年。三、梁家麟著,《凭谁意行》,香港:基道书楼,一九九二年。四、温伟耀著:《如何按照神的旨意祈祷》,香港:基督教卓越使团,二OO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