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光glory 第三.癔症人间 三
作者:lokane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温莎是寄宿制学校。这意味着每次一到假期学生们就对回家有着疯狂的热情。但这次暑假外头有点儿乱,很多人只好失望的留在学校里等待;至于荷鲁斯这种住得远的干脆连这种想法都放弃了。

  然而这是特例。大多数的情况是,放假头天学校里还熙熙攘攘,但一觉醒来整个温莎差不多就只有爱达唐了。这种空旷总让这女孩子觉得十分沮丧。不过这种情况也不会持续太久。因为无论什么假期,只要爱达唐一踏进教室,总会看见洛基一个人孤零零坐在窗户边上未经允许就随便把其他人的桌子拼在一起,在窗外阳光的照亮下进行自己的艺术创作活动。说起来金匠这个职业还挺适合他。反正他自己就是移动熔炉。据工匠师傅本人所言,这样做纯属无聊,纯为耗时间用;但到了实在感到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艺术家也不介意放下高冷的身段,把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画上等号。不过如果爱达唐对这些东西表现出了兴趣他往往会随便指一个让她带走。

  洛基和爱达唐一样,从来没回过家,也没有人来温莎看过他。想想这种场景——就好像全世界只有你们两个人似的!嘿刚好性别不同不对。爱达唐为这种想法慌张不已。为了掩饰这种慌张,她愚蠢的咳了一声,坐到那漂亮男孩子身边去问他为什么不回家。“和家里面关系不好,不想回去。”洛基头也不抬很直接的回答说,“你为什么不回家去呢?”

  “也是不想回去啰。”爱达唐说,“不过反正和洛基不一样啰。”

  但洛基阿斯嘉特停了停,对此不予认同,侧过脸看着她。“为什么不一样?”他不以为然,“反正都是回不去,既然结果一样,又有什么区别呢?”

  爱达唐想,妈妈为了自己的目标向来是不惜一切的。她从大洋彼岸跑回来,在爸爸住的小区一条街外买房子,拿着上市公司的offer,无非是为了证明没有爸爸她过得更好,爸爸对她无足轻重;她套着dior喷着burbeery花枝招展,二年级就让爱达唐穿着chanel去学校,无非是为了证明没有爸爸她能把女儿教的更好。她用一生气势汹汹向前夫示威。

  从刚上小学开始,爱达唐就在为着妈妈的愿望努力活着。超越安吉拉是她生活的唯一目标。不幸的是,虽然有气势汹汹的妈妈和气势汹汹的目标在,爱达唐却长成了一个顺从的人,似乎完全没有受到来自母上的影响。她成绩中等、长相中等、能力中等、脑子中等,总之如果没有玩儿命的努力,她本来该是一个不上不下、丝毫不会给人留下印象的小女孩子,不似安吉拉或西芙春风拂面;她拥有一种把正品chanel穿出高仿气质的能力。这总让野心勃勃的妈妈觉得很沮丧。

  也许这不能全怪她,毕竟她之所以如此孱弱又平庸,也是因为她从来没什么自己的大胆想法或什么发自内心的特别志向的缘故。但倘若某天她决心不惜一切,也许也会握紧折刀。不过她倒是从来不好意思告诉妈妈其实现在她还没和安吉拉说上一句话——她估计安吉拉现在还不知道她是谁——她们的教室都隔着一条过道呢,交集太小啦。安吉拉又高又白,和爱达唐不同,她能把高仿穿得像本季新品。

  更何况爱达唐白天为了妈妈的目标拼死拼活而没有效果,晚上还要回家担心伙食的问题。——她过的就是这么一种奇特的生活。妈妈不喜欢煮饭,也不在意伙食,反正她的前夫看不到;也正因为她在这方面无限苛刻,才能总是买得起dior、burbeery和chanel.不过这不意味着她对爱达唐没有感情,毕竟她给了女儿正常的生活费,只是自己随便凑活;可是爱达唐每次看见妈妈的生活状态总是发自内心的觉得特别难过,由是她终于把一块钱当成两块花的生活技巧,以及无师自通了煮饭的本事,努力试图用一个人的饭钱养活两个人。本来以妈妈的收入,家里面应该是过的一种比较宽裕的生活才对,但事实是爱达唐初中在日记里冷眼自嘲到:“我们家只有衣柜能看。”

  在长久的时间里,爱达唐始终觉得她自己和妈妈都非常失败。妈妈示威示了七年半之久,终于没有获得任何好处;她拒绝了倾慕她的男同事,却又从不指望爸爸回到自己身边。而爱达唐的生活更是灰暗,她展现不出一点儿母上的刚强气质,而且从来没有打败过安吉拉。安吉拉凭天分就能轻易获得他人的喜欢,这是爱达唐做不到的。但这一点,纵使双方有如此强烈的对比,仍然得不到妈妈的谅解与同情。“你应该比她更受欢迎,爱达。”漂亮的妈妈命令道,“你有你的长处。爱达,你得让所有人都喜欢你才成!”

  被这样的命令挡住了周围的声音,爱达唐整整七年再也没有空闲去听见其他事了。她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纵使她想要如此;“我想要的、我需要的、我的愿望是——”——这种念头,不应该存在于二年级就为chanel和伙食奔波的爱达唐的生活中。每一天每一天都在努力,探寻讨人喜欢的方式;既然安吉拉天生就有讨人喜欢的魅力,爱达唐便以为人着想与更持久的经验和技巧与之对抗。而这世上那么多人,这么多矛盾的分支;要拥有让所有意见都满意的温顺,又是多么令人劳累和小心翼翼呢?到无声战争的后期时段,爱达唐与安吉拉平起平坐;如果再有一年,胜出的一定是爱达唐。须知一切的魅力都在智力的魅力之下;再高超的天赋,被随意对待也敌不过努力和用心。要获得真心的爱慕很难,赚取浅薄的好感却很容易;任何一件事情,只要牵涉到群体,那就不是靠天赋就能完成的。——成为了一个受欢迎的人,这是平民爱达唐活了这么多年唯一的胜利果实;她所有的荣耀、所有的特长和成就都存在于这里面。扔掉这个荣耀,她就会被世间抛弃,是在冒一无所有的险。

  ——世间。很多很多人加在一起构成世间。世间是匆忙的群体,一群散乱的个人。世间具有趋同性,让彼此间顺从、彼此间满意、彼此间相似。因此要效法世间,才能取悦世间。“正义”的意思是,对我方大多数人有利。因此少部分人永远是没有话语权的;除非少部分人变成大部分人,成了一个群体;但那样那原来的少部分人也会更趋同一些,变得平庸;群体之外的人是没有话语权的。再温和的群体也不能容忍异质;时间随时准备把异质撕成碎片。

  然而生而为人,无论是否抱歉,没有谁能逃过世间。大概不知从何时起爱达唐想通了这一点。无论是爱达唐还是洛基阿斯嘉特,世间的审判一视同仁。在大部分人占了同一立场的时代,世间有无与伦比的勇气摧毁它不喜欢的一切。所以……

  “就一直这么下去吧”,有个声音说,“你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生存技巧。”“这是最安全的生存方式,”或者这样,“妈妈的愿望只有这样才能完成,你的价值极限就在这里。”我是平平无奇的人——分明知道这种事情——要保护妈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必须这么做——我在努力的、试图揣摩他人的心理,总结与世间周旋的技巧——如果输掉的话,妈妈怎么办呢,如果哪天连这么浅薄的喜爱都找不回来,爱达唐又如何在世间生存呢?

  所以越往后,努力周旋,不为了喜爱也不为了母亲,只是我清楚的明白了背叛世间的下场。任一个人再天赋卓绝再聪慧果断,最大的权力永远握在群体手中。妈妈蔑视了世间七年,世间没有放过她。她骄傲了出众了七年,悲怆了凄惶了七年。我又有什么勇气重蹈覆辙呢?能这样平稳的扎实的做到现在这一步对自己而言都已经是好不容易的事,爱达唐又有什么底气去追求一些连自己都想不清楚的模糊不清悄无声息的东西呢?!

  三年级的时候从图书馆买到《爱丽丝梦游仙境》。月亮闪着微光的午夜,错过了兔子匆忙的邀请。那之后的很多年,一直为此后悔不已。可是,如果真的有仙境的话——我是说,也曾确实下定过这样的决心,如果世间真的有仙境的话,管它是哪样的世间仙境,如果、如果生活这个东西可以再来一次——

  “讨人喜欢为什么会痛苦呢?”赫克梅罗娅耸耸肩,眨眨眼睛,“讨人喜欢是种本事,而且放在哪个时代都是了不起的本事哦。”

  “去他的本事,现在我还没从中得出点儿什么好处。”爱达唐随口回答说,“我是说,对于我现在做的事情而言,我感到它不是什么能帮上忙的本事。”

  “哦不,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本事,但是我们要将它发挥到极限……”赫克梅罗娅停了一下,竖起中指弯了弯嘴角,“简直是命中注定,你拥有的东西正好是小殿下永远无法弥补的短板。你有一样了不起的本事,但你不会灵活的使用它。”